玉井縱火案造成7死,昨(1)日台南地院再度召開準備程序庭,開庭前曾嫌在法院拘留室疑不願讓法警上戒具,情緒失控,奮力拉扯戒具,疑似造成骨折,送往成大醫院診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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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當時曾嫌在法院拘留室內等候開庭,法警要上戒具,曾嫌不知何故突然情緒失控,猛力拉扯戒具,法警制止後,並將曾嫌送往成大醫院,急診室醫師診治發現,曾嫌疑似左手骨折(脫臼),給予石膏固定、手臂固定並止痛,隨後返回法院準備開庭。

台南看守所表示,曾嫌回到看守所並無任何異狀,對於在法院如何受傷,曾嫌並未多說看守所也指出,曾嫌在看守所生活作息正常,胃口不錯,體重有增加,偶有情緒突然躁動的情形,經所方人員安撫後,多能緩和下來。

109年2月10日,台南地檢署偵偵查終結,依刑法放火燒燬現供人使用之住宅、殺人、殺人未遂等罪嫌,對曾文彥提起公訴,求處死刑檢方建請法院權衡各項情節、法益侵害被害人7人死亡之嚴重性,以及被告犯後之態度等事項,請處以死刑,方符法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