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台北29日電)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今天繼續審議「港區國安法」。有消息透露,二審草案中沒有提及法律追溯力,應不會溯及既往;但對於分裂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懲罰可能比之前傳出的10年刑期更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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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全國人大常委會第20次會議明天閉幕,很可能表決並通過「港區國安法」。新華社中午報導,中國全國人大憲法和法律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飛向會議作了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草案修改意見的匯報,並提出草案建議表決稿,提交常委會會議審議。

香港電台引述消息指出,在「港區國安法」的二審稿當中,未提及法律有追溯力,相信是「既往不究」。

至於有關4類犯罪行為的定義和相關罰則,有提到涉及分裂和顛覆國家政權罪行,懲罰比之前人大常委譚耀宗透露的最高判監10年還高出許多,並且已參考國際標準。

報導引述不具名人大代表說,會議上有討論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等問題,各人大常委和列席代表都有發表意見,但不能引述會議的內容。

報導說,明天若完成表決,人大常委會將與基本法委員會開會,討論將「港區國安法」列入基本法附件三的安排。

此外,中聯辦預計明天下午邀請在港的政協常委和政協委員開會,講解港區國安法立法的工作。獲邀出席的人士預期,會議主題是有關港區國安法的文本內容。(編輯:翟思嘉/周慧盈)109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