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行中的雲林斗南小東工業區重劃案,限令在109年6月21日前自行拆遷,為讓重劃區後續工程如期完工,今(22)日上午由雲林縣政府依法執行強制拆除,將區內阿羅哈客運公司等2處未主動配合拆遷的地上物強制拆除,現場有警方派員維護秩序安全,但過程中相當平和順利拆除。
雲林縣斗南小東工業區市地重劃案,佔地約45公頃,完工後扣除公共設施、公園綠地,可用土地約32公頃,其中乙種工業區20多公頃、產業專用區11點多公頃,目前整地工程大部分都已完成,其中有2筆地上物遲未拆除,因占用到公共設施用地,縣府多次函文通知自行拆遷未果,今天依法強制執行,事前都有溝通協調,拆除作業順利完成;整地後即進行道路、公用管線等公共設施工程,預計明年7月完工後,即可辦理乙種工業區、產業專用區土地標售,廠商進駐預計可提供數千個就業機會,也可帶動斗南地區發展。
雲縣府地政處長黃凱達指出,雲縣府為避免影響相關所有權人之權益,已曾多次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儘速辦理拆遷事宜、並祭出數次拆遷寬限決議未果;其中張丁順、張增男及阿羅哈客運公司等業主的地上物,卻遲不拆遷,以致重劃施工作業窒礙難行,因而限令在109年6月21日前自行拆遷,但業主迄今仍未自行拆遷完畢,因而縣府為利重劃區後續工程如期完工,乃在本府今(22)日上午9時整辦理第一次代履行(強制執行)作業,以利早日完成市地重劃工程。
黃凱達表示,案內的張丁順業主已於108年12月5日及109年4月21日領竣建物改良物、農林作物、機械搬遷、人口遷移等補償費;不過,另外案內的張增男先生和阿羅哈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私權爭議尚未領取補償費,故地上物補償費依規定存入國庫保管專戶,視同補償或領取完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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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縣府地政處長黃凱達指出,雲縣府為避免影響相關所有權人之權益,已曾多次通知相關所有權人儘速辦理拆遷事宜、並祭出數次拆遷寬限決議未果;其中張丁順、張增男及阿羅哈客運公司等業主的地上物,卻遲不拆遷,以致重劃施工作業窒礙難行,因而限令在109年6月21日前自行拆遷,但業主迄今仍未自行拆遷完畢,因而縣府為利重劃區後續工程如期完工,乃在本府今(22)日上午9時整辦理第一次代履行(強制執行)作業,以利早日完成市地重劃工程。
黃凱達表示,案內的張丁順業主已於108年12月5日及109年4月21日領竣建物改良物、農林作物、機械搬遷、人口遷移等補償費;不過,另外案內的張增男先生和阿羅哈客運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及私權爭議尚未領取補償費,故地上物補償費依規定存入國庫保管專戶,視同補償或領取完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