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社群網路平台流傳一份金門振興券發放的會議文書,文中說明發放方式為「1+1」,即民眾花新台幣2,000元可換一份價值4,000元的振興券,引發網友熱議,甚至謠傳府方會收回此政策,對此縣府今(22)日發文強調政策方向已定,仍會依原方案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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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份「金門縣振興經濟振興券補助實施計畫」會議資料,每位符合請領資格者限持現金新台幣2,000元領取一份價值新台幣4,000元振興券,單張票券面額新台幣500元,共計8張,不拆發,不找零。

對於這份流傳在社群網路的金門版加碼振興券發放方式,網友紛紛表示「為何不直接發放現金就好,都已經沒錢了」、「振興券還要花大錢請廠商印製,多此一舉」,部份商家也反映「拿振興券去請款前,這筆錢都要自己先墊著,在這個時間點,本錢不粗真的很難撐的過去」。

金門縣政府今天發稿澄清,2月底提出之「1+1振興券」即為諸多振興方案中之一項,為踐行法制程序提送追加預算作業,並於5月底獲縣議會支持通過實施, 發放作業將按既定期程進行,其中亦排定於本週三(24日)上午對外說明發放各項事宜。

對於網路流傳,縣府將收回原預定推出之振興券方案一事,縣府強調政策方向已定,僅有少部分事宜尚需協調,仍會依原方案執行。

因開會文書外流,致政策訊息曲解傳佈,更影響政策美意,縣府後續將依據《文書處理手冊》第76條規定:「各機關員工對於本機關文書,除經允許公開者外,應保守機密,不得洩漏」,及「文書之處理,不得隨意散置或出示他人」等規定介入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