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6)月5日下午,台南市中西區發生一起死亡車禍,疑因內輪差擦撞,台南混凝土車拐彎輾死女騎士,台南市車輛行車事故鑑定委員會初步研判大車內輪差的死角應為事故發生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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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鑑會表示從車禍事故鑑定中,發現絕大多數駕駛人因缺乏防禦駕駛的觀念,未能提早一步做出相對正確的判斷,交通局提醒民眾在駕駛汽車或騎乘機車行經路口時,切記「慢看停」三要訣,才能確保自身的行車安全。          

根據交通部的統計資料,108年間全國每10萬輛機動車輛死亡率(人/10萬輛)中,大客車為6.01人、大貨車為17.50人、小客車為2.72人、小貨車6.21人、機車為12.11人;顯見有「視覺死角」的大型車及「肉包鐵」的機車,相對於其他車種,發生事故時,所造成傷亡情形遠高於其他車種。

▲大車內輪差的視線死角,常釀成車禍事故。(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大車內輪差的視線死角,常釀成車禍事故。(圖/記者陳聖璋翻攝)
台南市交通局局長王銘德表示,因大型車的車體構造易產生「視覺死角」,轉彎時會產生較大的「內輪差」,機車或行人在行進與轉彎時,要有「防禦駕駛」的觀念,應儘可能遠離大型車,減少與大型車併行的機會。

車鑑會主任委員謝昇毅指出,從車鑑會承辦車禍肇事鑑定案件中發現,依現在的交通環境,用路人除了要有時時遵守交通規則「安全駕駛」的基本觀念之外,更重要的是要以「防禦駕駛」方式,來保護自己也保護他人,「安全駕駛」+「防禦駕駛」=回家的路。

「防禦駕駛」即是在險惡條件或其他用路人犯錯時,能夠預見危險狀況,減少事故發生的風險。依據交通大學運輸與物流管理學系教授吳宗修研究發現,在行車或步行時「顯露自己」、「保持緩衝空間」及「預想他人動作」,是「防禦駕駛」基本原則。

「顯露自己」,夜間行駛要開亮頭燈、變換車道或轉彎時要依規定使用方向燈、行進間要避開他車的死角以及適時使用喇叭,而行人也應該穿著色彩鮮豔衣服。

「保持緩衝空間」,車輛遇到突發狀況之總煞停距離是反應距離再加上車輛的制動距離,所以在行車用路時,應與前車保持適當安全距離,以確保有足夠的反應時間。

「預想他人動作」,行經路口要注意有無車輛要轉向,轉向時也要以擺頭方式避開A柱的死角,以防與後方欲直行的人車發生碰撞,也不要硬闖黃燈尾,因為對方可能也有可能搶快進入路口。

車鑑會再次提醒民眾,要有危險意識,透過覺察及預測可能發生意外之情境,更需要採取必要措施,以迴避潛在危險的發生,切勿把自己的風險交付別人的手中,就能行車平安、永保安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