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針對金沙鎮陽翟5號、田墩11號傳統建築物修復工程,今(15)天早上舉行動工典禮,預計明年初3月與年中8月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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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建設處表示,現有傳統建築部份年久失修,周邊土地多數因產權問題延宕,經過多方努力取得所有權人支持而得以由縣府協助修復,縣府也希望能輔導民眾循更多管道申請傳統建築修繕。

金門縣政府自2001年訂立「金門縣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補助經費進行修繕,鼓勵民眾對傳統建築物進行修復,至今投入新臺幣8億5千萬餘元,修復完成648棟。

另為強化傳統建築物之保存,107年開始進行縣府負擔全部費用的自辦工程共11件,現已完成3件而今日動工的金沙鎮陽翟5號及田墩11號傳統建築物修復工程,依據民法及土地法規定,向屋主取得30年的使用權利後,由縣府全權負責修繕作業。

建設處說明,這兩棟修復工程除配合維護傳統建築風貌獎助自治條例外,還加入現代化設備與再利用方案設計,日後可做為委外經營民宿或青創基地等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