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前立委黃國昌近期投入大同公司獨立董事改選,今( 11 )日他踢爆大同集團旗下的華映科技「錢進中國大陸、債留台灣」的荒謬連環套。為此,大同回應指出,所謂的指控早在去年3月重訊說明過,認為黃僅以個人臆測做為攻擊公司之不實材料,已不具獨立客觀立場。
黃國昌在臉書指出「大同集團投資的華映科技,即將成為中國國有控股公司」,並列出華映「掏空台灣的連環套」。第一步:2009年,利用台灣投資大衆的錢,在中國成立華映科技;第二步:之後數年,保證中國華映科技獲利10%,台灣華映卻年年蒙受鉅額虧損。
第三步:2018年,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向台灣華映討債,這第一槍讓台灣華映開始走向破產之路。第四步: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宣布將吃下台灣華映原有的持股,進一步將中國華映科技變成「中國國有控股公司」。痛批,「這到底是愚蠢至極,抑或是配合套殺,把一個台資企業,搞得變成中共國企!」。
針對黃國昌在臉書所述,大同回應表示,華映已分別於108年3月15及25日發布重訊說明,其中有關98年華映收購閩閩東公司(現更名為華映科技集團)股權效益,股東權益方面共增加約新台幣250億、現金流量方面共增加約267億元。償還台灣各銀行借款約新台幣759億元(民國95年至107年),其中98年至107年華映在虧損狀態下,但仍努力以負責任的態度償還台灣各銀行借款共約新台幣313億元。
也因上述之股權收購效益,在華映虧損下,還有能力償還台灣銀行借款,而部分償債資金來自以持有之華映科技集團之股票質押借款,但於107年因大陸股災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股價下滑,以華映科技集團股票質借之金融機構要求華映補倉,致使華映之資金用於補倉而不足償付對華映科技集團之貨款,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要求華映立即償還所有貨款,華映因無力償還才於107年底申請重整。
對於錯誤且不實之媒體報導,華映過去已正式予以澄清,公司就其臉書內容所述也曾分別於先前重訊中說明。大同認為,黃國昌之發言應參考華映已公告之重訊說明,而非僅片面以市場派或媒體不經查證之錯誤報導及個人臆測做為攻擊公司之不實材料,黃的作為已不具獨立客觀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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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步:2018年,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向台灣華映討債,這第一槍讓台灣華映開始走向破產之路。第四步:福建省電子信息集團宣布將吃下台灣華映原有的持股,進一步將中國華映科技變成「中國國有控股公司」。痛批,「這到底是愚蠢至極,抑或是配合套殺,把一個台資企業,搞得變成中共國企!」。
針對黃國昌在臉書所述,大同回應表示,華映已分別於108年3月15及25日發布重訊說明,其中有關98年華映收購閩閩東公司(現更名為華映科技集團)股權效益,股東權益方面共增加約新台幣250億、現金流量方面共增加約267億元。償還台灣各銀行借款約新台幣759億元(民國95年至107年),其中98年至107年華映在虧損狀態下,但仍努力以負責任的態度償還台灣各銀行借款共約新台幣313億元。
也因上述之股權收購效益,在華映虧損下,還有能力償還台灣銀行借款,而部分償債資金來自以持有之華映科技集團之股票質押借款,但於107年因大陸股災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股價下滑,以華映科技集團股票質借之金融機構要求華映補倉,致使華映之資金用於補倉而不足償付對華映科技集團之貨款,致使華映科技集團要求華映立即償還所有貨款,華映因無力償還才於107年底申請重整。
對於錯誤且不實之媒體報導,華映過去已正式予以澄清,公司就其臉書內容所述也曾分別於先前重訊中說明。大同認為,黃國昌之發言應參考華映已公告之重訊說明,而非僅片面以市場派或媒體不經查證之錯誤報導及個人臆測做為攻擊公司之不實材料,黃的作為已不具獨立客觀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