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案今天(6)舉行投票,投票時間上午8時到下午4時,預計最快下午5時30分可得知結果。今天開票之後,有哪些程序需要接續進行,以下簡要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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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是今天開票結果,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罷免的「同意票」必須超過高雄市選舉人數的四分之一門檻,換算下來,同意票必須超過57萬4996票,罷免案才算通過,否則就不通過。

如果罷免不通過,韓國瑜仍是市長,且任內不得再對韓國瑜提起罷免。

如果罷免通過,根據「選罷法」和「地方制度法」規定,中選會將於投票後7天內公告,韓國瑜會自公告日起被解除職務,高雄市並須於公告日起3個月內,辦理高雄市長補選,韓國瑜也成為地方自治史上第一個被罷免的市長。

若罷韓案通過,高雄市政府的政務官團隊將隨韓國瑜全部去職,市政工作暫時交由行政院派任代理市長接掌,直到新任市長產生為止。

如果韓國瑜認為罷免過程違法,足以影響罷免結果,可以在罷免結果公告日起15天內,以選委會為被告,提起罷免無效之訴;如果認為票數不實、賄選等不法,也可在30天內,以罷免案提議領銜人為被告,提起罷免案通過無效之訴。

韓國瑜如果提起訴訟,在訴訟程序尚未終結之前,依法不得辦理高雄市長補選,直到訴訟結束。

但如果訴訟拖到今年12月25日以後才判決確定,且宣判韓國瑜敗訴的話,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因為所剩下的任期不足2年,職缺可由行政院派任的代理市長代理,直至任期結束,不再辦理補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