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3)日市議員林祈烽和施志昌質詢指出,調閱資料發現,市民平均每個月打500多通1999市民專線反映交通違規案件,警察也會派員處理,不知這樣表示市民專線和警局報案電話有何不同?市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市警局每月受理110報案電話平均是2500通以上,建議民眾如果有治安和交通違規還是打110報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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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議會警消環衛業務質詢,議員林祈烽和施志昌針對110的報案電話和市民1999服務專線有何不同?林祈烽說,根據研考會提供的1999市民專線話務資料,從去年1月至今年4月這16個月來,第一名都是市民反映交通違規問題,每個月都有400-600多通的交通違規事件,平均下來,每個月都超過500通以上,這個報案數有沒有比警察局的110話務量還要大?

林祈烽質問,市民打1999反映事件五花八門,檢舉交通違規案件是不是又要再轉至警察局來處理,警局事後是否還要再回覆1999專線,然後再回覆陳情或檢舉的民眾,這樣的程序是不是太過繁鎖複雜?到底打1999和打110報案有什麼不一樣?

警察局長楊源明表示,110報案電話過去3年的平均統計,每月都超過2500通以上;1999市民專線反映交通違規案件多,可能是有許多民眾分不清楚,習慣打1999就打市民專線去反映交通違規案件,所以每月的話務量才會比較高。

楊源明說,站在警方立場,希望民眾都打110的報案電話,特別是針對治安和交通有關的案件,尤其是緊急事件,打110處理最快;至於一般的行政服務,或是對政府行政部門的作業執行問題,還是打1999專線去反映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