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振興澎湖經濟,澎湖縣長賴峰偉1日下午與議長劉陳昭玲商討發放每位縣民5百元消費券,縣府將在此次議會定期會提交墊付案,通過後立即實施。初步規劃,消費券可在澎湖境內所有商店、攤販使用,若符合法令,將允許消費券多次流通,擴大經濟效益。而馬公市日前也發放300元敬老振興卷,西嶼鄉公所也有意發放1000元,有民眾笑說澎湖真是一座「幸福島」。
該方案初步將參考中央在98年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的規定,以設籍在澎湖的縣民為單位,不限年齡、不排富。使用方式不找零,但可與現金一起使用,縣內所有店家、攤商皆可使用,原則上要在短期用完,以達到立即的刺激消費效果。
澎湖縣政府表示,將研擬規劃消費券可多次流通來發揮乘數效應,至漁沒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商店、攤販,收受消費券後可在使用期限內繼續消費、購買原物料等,但若要兌現消費券,則需透過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的商店、攤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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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陳昭玲1日下午至縣府拜會賴峰偉,陪同與會者包括副縣長胡流宗、祕書長洪慶鷲等人。澎湖縣政府表示,今年上半年疫情重挫民生經濟,賴峰偉與劉陳昭玲已達成發送每位縣民5百元消費券的共識,同時也鼓勵大家能在澎湖踴躍消費購物,促進在地的景氣復甦。
該方案初步將參考中央在98年發放「振興經濟消費券」的規定,以設籍在澎湖的縣民為單位,不限年齡、不排富。使用方式不找零,但可與現金一起使用,縣內所有店家、攤商皆可使用,原則上要在短期用完,以達到立即的刺激消費效果。
澎湖縣政府表示,將研擬規劃消費券可多次流通來發揮乘數效應,至漁沒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商店、攤販,收受消費券後可在使用期限內繼續消費、購買原物料等,但若要兌現消費券,則需透過有申請營利事業登記的商店、攤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