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重振因疫情不振的經濟狀況,行政院預計7月推出新振興政策,支付1000元便可領取價值3000元的振興券。前總統馬英九對此相當不以為然,並表示「不要因為消費券是我發的就不做,現在改還來得及」;行政院長蘇貞昌則表示,這是「記取教訓」。相隔11年的政策,同樣欲達成振興經濟的目標,孰好孰壞?實際翻閱審計部當年報告,自家審核意見便指出「加碼消費效果未顯現」、「對經濟成長貢獻未如預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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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任總統馬英九曾於2009年,欲重振金融海嘯造成的委靡經濟,舉債約850億發放面額新台幣3600元的消費券。不過,據2010年審計部「中央政府振興經濟消費券發放特别決算審核報告」中問卷調查指出,評估消費券發放考量加碼效果後之替代效果,約67.41%,未考量加碼效果高達76.06%,即民眾將消費券用於原日常支出約72.07%。顯示民眾不會因為有消費券購買較貴或較多商品,加碼消費效果未顯現。

報告還提到,經模擬情境,消費券政策對當年度經濟成長率之貢獻約0.28至0.43個百分點,未及原先預期的提升0.66個百分點。以上結果顯示,消費券之發放替代效果偏高,又消費券未能多次流通,乘數效果有限,「致對經濟成長之貢獻未如預期」。

新聞來源為Newtalk 新頭殼

2010年審計部針對當時消費券政策的評估報告。   資料來源: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