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對經濟產生嚴重的衝擊,國發會主委龔明鑫今天接受媒體專訪時談到「振興券」,表示初步規劃方向是每人支付1000元換3000元振興券,沒有排富及年齡限制,在實體通路使用,雖然還沒定案,但的確是往規模擴大的方向研議。
這已經不知道是第幾個「初步」、第幾個版本了。過去幾個月,行政院對於XX券的規劃一變再變,從一開始20億預算的「振興抵用券」,用於夜市、商圈、餐飲、藝文。
到了4月初,蘇揆親自率多名部會首長舉行記者會,宣布「酷碰券」的預算有111億,折扣25%、每人每月上限1000元、期限3個月,綁電子支付,等於民眾每月要消費4000才能得到全部的優惠,經濟部還曾宣稱4月底就要上路。
5月初,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立法院備詢時,又變成電子與紙本並行,消費1000享500折扣,民眾要去超商郵局買券。幾天前,經濟部的規劃又變成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紙本、信用卡都可以用。結果今天龔明鑫接受媒體專訪,又變成了每人支付1000換3000的振興券,不排富、限實體通路。
官員們講的天花亂墜,民眾看得眼花撩亂,所謂XX券的實質內容一改再改、金額大小一變再變,但每一次官員都聲稱「更優惠」、更進步。政府從3月就敲鑼打鼓說要發酷碰券,人民左盼又盼,聽了一次又一次的「狼來了」,到5月底還看不到一個明確的樣子。
政院一變再變的原因,說穿了就是不想發現金、不想跟馬英九一樣發消費券。
不發現金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避免替代原本的消費。振興的目的是刺激消費,是因為經濟活動衰退,所以政府發錢讓民眾去花,讓更多的錢進到市場裡,去刺激消費;如果發的是現金,很可能民眾只是把這些錢存到銀行,實際上的消費行為並沒有增加,就無法達成原本刺激消費的原意。
所以當初馬政府時代,才會另外印製消費券,並限定使用期限,要民眾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把消費券用掉。消費券可以等同現金使用,必然有一定比例是替代原本的消費,但多少還是能刺激一定的額外消費。但在蔡政府的眼裡,消費券是一個失敗的前例,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找到其他的辦法,絕對不能跟馬英九一樣。
因為一開始編列的預算規模過低,根本無法承擔普遍發送的成本(發800億給全民的成本,跟發20億其實差不多),所以才有電子支付的想法。因為堅持不發消費券、又要拿出一個好看的乘數效果,才會不斷的往酷碰、折扣的方向去鑽,但越鑽到後來,就距離刺激消費的初衷越遠了。
以沈榮津、龔明鑫最新的方案為例,無論是電子支付、信用卡的替代效果就幾乎等同於現金,一筆錢進到我的電子支付、信用卡的戶頭,跟進到銀行戶頭的差別其實不大,雖然不能存起來生利息,但很容易替代原本的消費,刺激消費的效果有限。
若以買券來講,這個券是人民花錢買的,就如同買百貨公司禮券一樣,政府還有沒有權力宣示「X年X月X日失效」,如果民眾沒有消費的時間壓力,何來刺激經濟的效果?
再從民眾的心裡上來講,當初的消費券,是政府送到手上,不花白不花。但如今的「振興券」,是要掏出真金白銀去買,有些民眾或許嫌麻煩就不買了;但會買的必然是更加精打細算的民眾,乘數效果必定會低於一般國人的平均值。
發放消費券的行政成本並不低,防疫期間的口罩經驗,讓政府想要複製相同的經驗,但口罩成功經驗其實是藥局跟超商共體時艱,吸收了行政成本、承擔了民眾的情緒。而未來這個還不確定名稱的券,中間還涉及到金錢交易、戶籍、個資,又有多個平台的整合,問題會比口罩複雜的多。
這個無以名之的券,政策一改再改,已經走到一個死胡同。雖然政府事後一定可以做出一個漂亮的數字,但幾乎沒有成功、加分的可能。即便有萬般不願意,政府不如加碼跟馬政府一樣發消費券,或是直接當成紓困發現金,成效都會好得多。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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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4月初,蘇揆親自率多名部會首長舉行記者會,宣布「酷碰券」的預算有111億,折扣25%、每人每月上限1000元、期限3個月,綁電子支付,等於民眾每月要消費4000才能得到全部的優惠,經濟部還曾宣稱4月底就要上路。
5月初,經濟部長沈榮津在立法院備詢時,又變成電子與紙本並行,消費1000享500折扣,民眾要去超商郵局買券。幾天前,經濟部的規劃又變成行動支付、電子票證、紙本、信用卡都可以用。結果今天龔明鑫接受媒體專訪,又變成了每人支付1000換3000的振興券,不排富、限實體通路。
官員們講的天花亂墜,民眾看得眼花撩亂,所謂XX券的實質內容一改再改、金額大小一變再變,但每一次官員都聲稱「更優惠」、更進步。政府從3月就敲鑼打鼓說要發酷碰券,人民左盼又盼,聽了一次又一次的「狼來了」,到5月底還看不到一個明確的樣子。
政院一變再變的原因,說穿了就是不想發現金、不想跟馬英九一樣發消費券。
不發現金的理由很簡單,就是避免替代原本的消費。振興的目的是刺激消費,是因為經濟活動衰退,所以政府發錢讓民眾去花,讓更多的錢進到市場裡,去刺激消費;如果發的是現金,很可能民眾只是把這些錢存到銀行,實際上的消費行為並沒有增加,就無法達成原本刺激消費的原意。
所以當初馬政府時代,才會另外印製消費券,並限定使用期限,要民眾必須在一定期限內把消費券用掉。消費券可以等同現金使用,必然有一定比例是替代原本的消費,但多少還是能刺激一定的額外消費。但在蔡政府的眼裡,消費券是一個失敗的前例,所以無論如何都要找到其他的辦法,絕對不能跟馬英九一樣。
因為一開始編列的預算規模過低,根本無法承擔普遍發送的成本(發800億給全民的成本,跟發20億其實差不多),所以才有電子支付的想法。因為堅持不發消費券、又要拿出一個好看的乘數效果,才會不斷的往酷碰、折扣的方向去鑽,但越鑽到後來,就距離刺激消費的初衷越遠了。
以沈榮津、龔明鑫最新的方案為例,無論是電子支付、信用卡的替代效果就幾乎等同於現金,一筆錢進到我的電子支付、信用卡的戶頭,跟進到銀行戶頭的差別其實不大,雖然不能存起來生利息,但很容易替代原本的消費,刺激消費的效果有限。
若以買券來講,這個券是人民花錢買的,就如同買百貨公司禮券一樣,政府還有沒有權力宣示「X年X月X日失效」,如果民眾沒有消費的時間壓力,何來刺激經濟的效果?
再從民眾的心裡上來講,當初的消費券,是政府送到手上,不花白不花。但如今的「振興券」,是要掏出真金白銀去買,有些民眾或許嫌麻煩就不買了;但會買的必然是更加精打細算的民眾,乘數效果必定會低於一般國人的平均值。
發放消費券的行政成本並不低,防疫期間的口罩經驗,讓政府想要複製相同的經驗,但口罩成功經驗其實是藥局跟超商共體時艱,吸收了行政成本、承擔了民眾的情緒。而未來這個還不確定名稱的券,中間還涉及到金錢交易、戶籍、個資,又有多個平台的整合,問題會比口罩複雜的多。
這個無以名之的券,政策一改再改,已經走到一個死胡同。雖然政府事後一定可以做出一個漂亮的數字,但幾乎沒有成功、加分的可能。即便有萬般不願意,政府不如加碼跟馬政府一樣發消費券,或是直接當成紓困發現金,成效都會好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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