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兒福聯盟2019年公布的調查,在科技發達的資訊時代,兒少平均10歲就有智慧型手機,近9成擁有社群媒體帳號,但帶來的負面影響是有近7成接觸過色情暴力等不當內容,讓兒少深陷網路危機。兒福聯盟政策中心主任李宏文指出,許多業者普遍沒有建立完善的審查和驗證機制,再加上政府對於兒少的網路安全把關強度低,讓台灣的兒少在網路世界中岌岌可危。
根據兒福聯盟調查,有高達82.7%的兒少有自己專屬的智慧型手機,相較於2013年成長了44%,也有87%的兒少擁有社群軟體帳號。值得注意的是,每個孩子平均擁有3.8個帳號,有1成的人擁有3個以上的臉書帳號,家長掌握的不到一半,平均僅有1.7個。
除此之外,根據同份調查,有68.2%的兒少曾在網路上看過恐怖血腥、色情暴力等相關內容。李宏文說明,這也代表了網路媒體業者應該提供更嚴謹的身份驗證機制,或是安全模式,確保未成年人能遠離不當內容。
■44%兒少想成為網紅 如果接觸SWAG…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35.8%的兒少每週、甚至是每天都會上傳影片,其中有44.8%的兒少表態,上傳原因是因為「想要成為網紅」,但在上傳影片或是使用交友社群網站的同時,許多兒少容易忽略隱私的重要性,無論就讀的學校、學號,或是申請會員需要的生日、電話、地址,甚至是私密的照片等等,都會成為有心人力對兒少不利的兇器。
如果像是台灣成人網站SWAG這類的平台,在沒有做好使用者或是直播主(SWAGGER)身份的把關上,難保或有兒少受到金錢的利誘,或是成人的脅迫「下海」拍片,恐怕成為台灣版的N號房事件。
■以AI進行管理 有機會解決問題
白絲帶基金會執行長、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表示,政府現在看來不願意介入直播平台,一大原因是即時播出的內容難以有效的管控,因此希望平台自律,「但換到平台管理者的角色上,又會說使用者上傳是自媒體,他們無法管控。」
網路上的數位內容千奇百怪,除了明確的違法事實外,許多挑戰法律邊界的網站,似乎只有「自律原則」作為依歸,連全球最大的影音數位平台Youtube也不例外。黃葳威說,「Youtube在內容管理上,除了AI偵測那些有侵權的音訊或是影像,對於部分侵權的影音也是要有人提出檢舉才會做處理。」
黃葳威進一步提到,就算平台本來就是成人向的平台,還是希望這樣的東西要在憲法保障的範圍之內,像是會避開性虐待還有人獸交等內容,但除此之外,目前的網路內容都是依靠業者的自律條款運作,在使用端的部分,使用者的自律條款也應該要明確。
其實,對於網路內容的管理,有其他國家的政策可以參考。
■歐洲業者面臨2千萬歐元罰款
李宏文舉英國的例子,作為台灣可以考慮的方向。英國文化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與英國內政部(Home Office),有共同訂定「網路白皮書」草案,在2019年4月起接受民眾意見諮詢,白皮書將規範社群網路軟體、媒體業者,不得提供血腥暴力、騷擾、霸凌、自傷、自殺等傷害兒少發展的內容。
此外,李宏文說,英國還另訂定了「合適年齡設計:網路服務行為準則」諮詢報告(Age appropriate design: a 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ervices),也是網路白皮書的其中一環,針對18歲以下孩童使用網路服務所涉及個人資料,明定遵守標準,要求網路服務業者應遵守並保障孩童隱私資訊,違者將處以最高2千萬歐元或全球營收4%的鉅額罰款,並計劃另外設立主責機關監督管理。
地理位置拉近一點,情色產業大國的日本,在兒少保護措施更是10多年前就已上路。
李宏文提到:「在日本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機,會完全過濾18禁的內容,但這需要聯合包含電信業者、手機業者共同合作,在源頭做控管,日本這個法規在10幾年前就已經上路。」他強調,這些國家的經驗,跨領域、跨部門的共識都是可以參考的例子,業者可以好好經營成人市場,但義務是,不該讓未成年的人看到的部分,就不該出現,這也算是一種社會責任。
網路內容難以管理,除了內容多元、傳遞迅速,也有其他原因。
■學者:NCC不該卸責
黃葳威說,在台灣申請網站只需要向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申請即可,不像是持有執照的廣播電視平台,NCC有撤照的權限作為武器,不過NCC也不該以此卸責。
「現在網路社會和實體社會的關係與行為模式是會重疊的,如果NCC存在的目的是內容的監理的話,那麼NCC就要跟上數位匯流的發展,不可能用類比訊號時代的管理方式,要隨著時代精進。」
黃葳威建議,雖然網路的網址申請是TWNIC管理,但要架設一個網站,其實還是需要寬頻上的協助,如中華電信、台灣大寬頻等4大寬頻業者,是領有執照的單位,其實NCC也可以藉由要求4大寬頻業者,進而約束架設網站平台的內容和把關。「NCC是召集單位,應該要有主導性的角色,不能一直推給其他的單位。」
現在食衣住行都需要透過網路,特別是在疫情蔓延的時候,不管是叫外送、買口罩,都不能沒有網路,當實體社會的生活模式已經與網路社會相結合,其實對於現實生活的規範還有原則,應該慢慢轉移到網路上進行規範。
黃葳威強調,早期沒有規範是因為網路還在發展,但現在網路已經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世界,生活已經緊密做相連,色情網站可能是成人的需求,「我們希望的是不符合年齡需求的人不要碰到,這可能是網路上的分眾服務,NCC可能需要更明確的法規或是分流制度,或是強力的介入平台的自律內容。」
「現在大家都會強力要求媒體上不能有污名化、歧視的狀況出現,進而約束媒體,NCC對於假新聞也會強力介入,可以對於個人受到網路霸凌卻消極處理。」黃葳威批評,言論自由不能作為政府不管制網路內容的藉口,言論自由要保護的,是每一個人都有公平的發聲權,需要建立一個有公平資訊和遊戲規則的網路社會。「不是要變成言論控制的年代,重點是分層、分流是很重要的,任何過濾的機制都是為了避免兒童看到不適當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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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根據同份調查,有68.2%的兒少曾在網路上看過恐怖血腥、色情暴力等相關內容。李宏文說明,這也代表了網路媒體業者應該提供更嚴謹的身份驗證機制,或是安全模式,確保未成年人能遠離不當內容。
■44%兒少想成為網紅 如果接觸SWAG…
更令人擔憂的是,有35.8%的兒少每週、甚至是每天都會上傳影片,其中有44.8%的兒少表態,上傳原因是因為「想要成為網紅」,但在上傳影片或是使用交友社群網站的同時,許多兒少容易忽略隱私的重要性,無論就讀的學校、學號,或是申請會員需要的生日、電話、地址,甚至是私密的照片等等,都會成為有心人力對兒少不利的兇器。
如果像是台灣成人網站SWAG這類的平台,在沒有做好使用者或是直播主(SWAGGER)身份的把關上,難保或有兒少受到金錢的利誘,或是成人的脅迫「下海」拍片,恐怕成為台灣版的N號房事件。
■以AI進行管理 有機會解決問題
白絲帶基金會執行長、政大傳播學院教授黃葳威表示,政府現在看來不願意介入直播平台,一大原因是即時播出的內容難以有效的管控,因此希望平台自律,「但換到平台管理者的角色上,又會說使用者上傳是自媒體,他們無法管控。」
網路上的數位內容千奇百怪,除了明確的違法事實外,許多挑戰法律邊界的網站,似乎只有「自律原則」作為依歸,連全球最大的影音數位平台Youtube也不例外。黃葳威說,「Youtube在內容管理上,除了AI偵測那些有侵權的音訊或是影像,對於部分侵權的影音也是要有人提出檢舉才會做處理。」
黃葳威進一步提到,就算平台本來就是成人向的平台,還是希望這樣的東西要在憲法保障的範圍之內,像是會避開性虐待還有人獸交等內容,但除此之外,目前的網路內容都是依靠業者的自律條款運作,在使用端的部分,使用者的自律條款也應該要明確。
其實,對於網路內容的管理,有其他國家的政策可以參考。
■歐洲業者面臨2千萬歐元罰款
李宏文舉英國的例子,作為台灣可以考慮的方向。英國文化部(Department for Digital, Culture, Media and Sport, DCMS)與英國內政部(Home Office),有共同訂定「網路白皮書」草案,在2019年4月起接受民眾意見諮詢,白皮書將規範社群網路軟體、媒體業者,不得提供血腥暴力、騷擾、霸凌、自傷、自殺等傷害兒少發展的內容。
此外,李宏文說,英國還另訂定了「合適年齡設計:網路服務行為準則」諮詢報告(Age appropriate design: a code of practice for online services),也是網路白皮書的其中一環,針對18歲以下孩童使用網路服務所涉及個人資料,明定遵守標準,要求網路服務業者應遵守並保障孩童隱私資訊,違者將處以最高2千萬歐元或全球營收4%的鉅額罰款,並計劃另外設立主責機關監督管理。
地理位置拉近一點,情色產業大國的日本,在兒少保護措施更是10多年前就已上路。
李宏文提到:「在日本未成年人使用的手機,會完全過濾18禁的內容,但這需要聯合包含電信業者、手機業者共同合作,在源頭做控管,日本這個法規在10幾年前就已經上路。」他強調,這些國家的經驗,跨領域、跨部門的共識都是可以參考的例子,業者可以好好經營成人市場,但義務是,不該讓未成年的人看到的部分,就不該出現,這也算是一種社會責任。
網路內容難以管理,除了內容多元、傳遞迅速,也有其他原因。
■學者:NCC不該卸責
黃葳威說,在台灣申請網站只需要向財團法人台灣網路資訊中心(TWNIC)申請即可,不像是持有執照的廣播電視平台,NCC有撤照的權限作為武器,不過NCC也不該以此卸責。
「現在網路社會和實體社會的關係與行為模式是會重疊的,如果NCC存在的目的是內容的監理的話,那麼NCC就要跟上數位匯流的發展,不可能用類比訊號時代的管理方式,要隨著時代精進。」
黃葳威建議,雖然網路的網址申請是TWNIC管理,但要架設一個網站,其實還是需要寬頻上的協助,如中華電信、台灣大寬頻等4大寬頻業者,是領有執照的單位,其實NCC也可以藉由要求4大寬頻業者,進而約束架設網站平台的內容和把關。「NCC是召集單位,應該要有主導性的角色,不能一直推給其他的單位。」
現在食衣住行都需要透過網路,特別是在疫情蔓延的時候,不管是叫外送、買口罩,都不能沒有網路,當實體社會的生活模式已經與網路社會相結合,其實對於現實生活的規範還有原則,應該慢慢轉移到網路上進行規範。
黃葳威強調,早期沒有規範是因為網路還在發展,但現在網路已經是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世界,生活已經緊密做相連,色情網站可能是成人的需求,「我們希望的是不符合年齡需求的人不要碰到,這可能是網路上的分眾服務,NCC可能需要更明確的法規或是分流制度,或是強力的介入平台的自律內容。」
「現在大家都會強力要求媒體上不能有污名化、歧視的狀況出現,進而約束媒體,NCC對於假新聞也會強力介入,可以對於個人受到網路霸凌卻消極處理。」黃葳威批評,言論自由不能作為政府不管制網路內容的藉口,言論自由要保護的,是每一個人都有公平的發聲權,需要建立一個有公平資訊和遊戲規則的網路社會。「不是要變成言論控制的年代,重點是分層、分流是很重要的,任何過濾的機制都是為了避免兒童看到不適當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