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巡署南部分署高雄海巡隊於今(4)日清晨,在高雄港2港口附近海域,查獲2艘違規拖網捕魚,乃依違反商港法第36條第1項第2款等相關規定函送交通部航港局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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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南部分署高雄海巡隊登船檢查違規捕魚。(圖/記者黃守作攝,2020.05.04)

海巡署南部分署高雄海巡隊接獲第7巡防區指揮部轉118報案,在鳳鼻頭外海疑似有漁船違規拖網作業,高雄海巡隊立即調派線上PP-10032艇前往查處,而在南星計畫區外2.1浬處發現蚵子寮籍「勝○○號」及「○○祥號」等2艘漁船正在商港區海域違規拖網作業,乃立即廣播該漁船停止作業,並將違規事實全程蒐證,經登檢後,依法函送航港局裁罰。

高雄海巡隊表示,該隊為維護漁業資源、保育海洋生態,自108年度迄今共取締13案16艘違規作業漁船,展現保護海洋生態環境之努力與決心,呼籲漁民朋友出海作業時,應遵守漁政機關相關規定,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