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太陽花學運「323佔領行政院」案,高等法院今(28)日二審宣判當年學運領袖魏揚「煽惑他人犯罪」,一審原判無罪,二審改判4月有期徒刑,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稱對判決結果「難以接受」,認為真正該被追究的國家與下令者責任,迄今仍無下文。
當年為太陽花學運領袖的前時代力量黨主席黃國昌,今在臉書上表示,把站在第一線協助,反遭到警方暴力驅離的民眾以「煽惑他人犯罪」判決有罪,結果令人難以接受。希望立法院能將早在2016年就已提案的《三二四行政院暴力驅離事件調查特別委員會條例》草案,實質審議、完成立法,來追究真正加害者責任。
另外,同樣也為當年太陽花學運領袖的林飛帆及陳為廷,分別稱對判決結果「很遺憾」以及在臉書按「怒」表達不滿。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呼判決離譜、不合理,質疑「它煽惑內容到底是什麼?」認為起訴條文有違憲疑慮,用言論判刑是侵害言論自由且內容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應研議廢除刑法15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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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同樣也為當年太陽花學運領袖的林飛帆及陳為廷,分別稱對判決結果「很遺憾」以及在臉書按「怒」表達不滿。
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直呼判決離譜、不合理,質疑「它煽惑內容到底是什麼?」認為起訴條文有違憲疑慮,用言論判刑是侵害言論自由且內容違反罪刑明確性原則,應研議廢除刑法153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