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台灣兩大黨針對疫情期間的救助,是發放救助現金或酷碰券唇槍舌劍、爭論不休,昨日立法院交兵亦無定論。如果求一簡單的結論,新世代金融基金會的建議:人人有獎,採消費券方式。換言之,不必排富!也不用搞酷碰券!
為何人人有獎?為何要救助有錢人? 20 世紀初一位重要的經濟學家 Arthur Pigou 曾為排富提出理論基礎「移轉資源給相對貧窮者,可促進經濟發展」。因為錢到相對窮人的手中,會馬上消費,而且依貨幣邊際效用,發錢給非富人,可滿足相對強烈的窮人慾望,增加滿足的總量,提升經濟成長。
「排富」有理論依據,也當然是響亮的政治口號。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流行在行政措施中植入「排富」一詞,例如長照及幼兒學前資格之認定,或老農津貼等均設有排富條款,但主政單位自己(例如:衛福部)其實並無能力認定誰窮誰富。實務上會採用兩種認定標準:其一是以不動產資產價值為憑,其二則以綜所稅報稅收入為準。本基金會認為,前者誤認有房地就有負擔能力,這是搞不清存量與流量、分不清 Solvency 與 Liquidity 的差別。至於後者,表面上收入可以代表現金流入,但以報所得稅資料為唯一依據,是在納稅人之間進行重分配而已,以台灣歷來地下經濟盛行,綜所稅申報繳稅戶數僅為家戶數的一半來看,就顯欠公平,不能算是好辦法。
行政院前院長陳冲。(圖/NOWnews資料庫)
2013年5月及2018年6月,曾在財經媒體以「排富/還是排斥 Beast of Burden」及「排富也有基礎建設」發表觀點,排富聽起來正義凜然、平衡差距,對財大氣粗者不必給予補助,在政治號召上,也是廉價討喜的手段。但也應該對是否排富、以及如何排富,作深入的了解。基本上並不是反對排富,而是在質疑排富以財稅資料中心的報稅資料,尤其是所得稅資料進行認定,是否公平?
台灣長期以來,均有經濟雙元化(地下經濟)問題,尤其在綜合所得稅方面,勤奮工作者,長期以來是綜所稅的台柱,每一文收入均為稽徵對象,其他人雖然可能有收入,但只因稽查無門,在報稅資料上就不是「富人」。如何發現富人?在台灣依課稅資料無法發現潛藏的富人,還是應由革新稅政著手,由資金流量掌握稅源,再從稅制加強資本利得的課徵,倘捨財產交易如股票、外匯、房地之所得,而計較勤勞所得的納稅人,輕率主張排富,豈能謂公平?
全國 2,300 萬人,依 2017 年報稅資料,家戶數超過 880 萬,但申報綜所稅的戶數則約 630 萬戶,其中又有超過 210 萬戶不用繳稅,而會被納入排富標準者可能僅 130 萬戶。換言之,以報稅戶而言,是由四分之一納稅戶繳納約九成的所得稅,這些所謂「富人」其實負擔不輕,但這些人是否真正富人,由薪資所得占整體所得的 53% 比例觀察,所謂富人應又多屬受薪階級。這些誠實納稅的辛勤工作者,結果反而成為小恩小惠的排富對象,是否公平?「繳稅有份,小惠無門」恐怕是在號稱公平正義的旗幟下又創造另一種不公不義。而且政府紓困(或振興)難免舉債,還債的重擔,將來又將落在被排富的納稅人身上,對這些人又何必在意一點小惠?
政府對發放現金有疑慮,唯恐喜歡儲蓄的國人把錢存起來不消費,失去振興經濟的本意,不是沒有道理。但發明有乘數效果的酷碰券,執行不易,各界質疑聲不斷,還不如 12 年前的消費券,一樣不發現金,卻簡單易行,符合庶民需要。當然 12 年後的消費券方式,也可以有數位時代的思惟!
●作者:陳冲/ 行政院前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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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富」有理論依據,也當然是響亮的政治口號。長期以來,各級政府流行在行政措施中植入「排富」一詞,例如長照及幼兒學前資格之認定,或老農津貼等均設有排富條款,但主政單位自己(例如:衛福部)其實並無能力認定誰窮誰富。實務上會採用兩種認定標準:其一是以不動產資產價值為憑,其二則以綜所稅報稅收入為準。本基金會認為,前者誤認有房地就有負擔能力,這是搞不清存量與流量、分不清 Solvency 與 Liquidity 的差別。至於後者,表面上收入可以代表現金流入,但以報所得稅資料為唯一依據,是在納稅人之間進行重分配而已,以台灣歷來地下經濟盛行,綜所稅申報繳稅戶數僅為家戶數的一半來看,就顯欠公平,不能算是好辦法。
2013年5月及2018年6月,曾在財經媒體以「排富/還是排斥 Beast of Burden」及「排富也有基礎建設」發表觀點,排富聽起來正義凜然、平衡差距,對財大氣粗者不必給予補助,在政治號召上,也是廉價討喜的手段。但也應該對是否排富、以及如何排富,作深入的了解。基本上並不是反對排富,而是在質疑排富以財稅資料中心的報稅資料,尤其是所得稅資料進行認定,是否公平?
台灣長期以來,均有經濟雙元化(地下經濟)問題,尤其在綜合所得稅方面,勤奮工作者,長期以來是綜所稅的台柱,每一文收入均為稽徵對象,其他人雖然可能有收入,但只因稽查無門,在報稅資料上就不是「富人」。如何發現富人?在台灣依課稅資料無法發現潛藏的富人,還是應由革新稅政著手,由資金流量掌握稅源,再從稅制加強資本利得的課徵,倘捨財產交易如股票、外匯、房地之所得,而計較勤勞所得的納稅人,輕率主張排富,豈能謂公平?
全國 2,300 萬人,依 2017 年報稅資料,家戶數超過 880 萬,但申報綜所稅的戶數則約 630 萬戶,其中又有超過 210 萬戶不用繳稅,而會被納入排富標準者可能僅 130 萬戶。換言之,以報稅戶而言,是由四分之一納稅戶繳納約九成的所得稅,這些所謂「富人」其實負擔不輕,但這些人是否真正富人,由薪資所得占整體所得的 53% 比例觀察,所謂富人應又多屬受薪階級。這些誠實納稅的辛勤工作者,結果反而成為小恩小惠的排富對象,是否公平?「繳稅有份,小惠無門」恐怕是在號稱公平正義的旗幟下又創造另一種不公不義。而且政府紓困(或振興)難免舉債,還債的重擔,將來又將落在被排富的納稅人身上,對這些人又何必在意一點小惠?
政府對發放現金有疑慮,唯恐喜歡儲蓄的國人把錢存起來不消費,失去振興經濟的本意,不是沒有道理。但發明有乘數效果的酷碰券,執行不易,各界質疑聲不斷,還不如 12 年前的消費券,一樣不發現金,卻簡單易行,符合庶民需要。當然 12 年後的消費券方式,也可以有數位時代的思惟!
●作者:陳冲/ 行政院前院長、現任新世代金融基金會董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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