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民黨籍立委屢次要求政府在考量新冠肺炎後續的紓困專案時,應該直接發給民眾現金,但遭行政院長蘇貞昌反駁,指發現金的效用不大,因為有些國人會將其存起來,失去了刺激消費帶動景氣的效果。但讓人不解的是,如果發現金無效、2009年的消費券也無效,那麼,蔡政府憑什麼以為目前規畫的「酷碰券」會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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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不管現金也好、消費券也罷,又或是目前規畫的「酷碰券」,其主要的目的都是希望全台灣因為新冠肺炎疫情而停滯的經濟,能夠透過這種「投石問路」方式,帶動民間的消費,進而刺激整體經濟的成長。

不過,2009年馬政府在發放消費券時,當時身為在野黨的民進黨,便曾經提出質疑,表示為何政府不直接發放現金比較快呢?對此,2020年身為執政黨的行政院長蘇貞昌,便可以回答當時的疑問:「如果只有發現金,固然有人會消費,但也許有人就把它存起來,以前這樣做的效果不大,所以這一次我們用更辛苦的,要能刺激且更有效的方法來帶動消費,讓民眾和產業一起走出困境。」因此,2009年馬政府決定發放消費券,並訂明不許店家找零,以達成擴大消費的目的。

依照國發會在 2009 年 10 月發布的「振興經濟消費券執行相關統計及影響評估報告」指出,消費券政策對 2009 年經濟成長率的貢獻僅約為 0.28% 至 0.43%(原估計為 0.64%),僅達預測值的 40% 到 63% 而已。

換句話說,消費券這項政策其實並沒有取得預想中的效果,究其原因,其實消費券只是拿來替代一般性的必要支出,而不是將其用來新增支出。

所以,時序到了2019年,蔡政府很「聰明」地,編列了新台幣5.8億元的預算,由經濟部印製夜市抵用券,原本適用期預期到去年12月底,但因為回收率極低,特別延長至今年2月底。到最後,回收率也僅有64.6%,預計帶動的商機僅有新台幣10億元左右。

相形之下,夜市券看似真如經濟部長沈榮津宣稱,將可帶動四倍的消費效果,但實際上,經濟部大張旗鼓地印製及發放夜市券,並且預算執行率還不到七成,只橇動了新台幣10億元的消費增長,甚至談不上全國經濟成長率的帶動,要談夜市券是個什麼「天才」的想法,忍不住讓人想問問,蔡政府憑什麼這麼自我感覺良好?

回過頭來說,這種發錢刺激消費,並希冀其帶動經濟成長的目的到底是什麼?不正是因為新冠肺炎疫情,導致全國經濟的蕭條嗎?那麼,若政府覺得發現金、發消費券,對經濟成長沒有助益,那麼,發放對一般民眾沒有興趣、類似夜市券的「振興抵用券」,效果又會好到哪裡去?

只要蔡政府有人念過行銷學,就應該知道行銷的4P分別是product(產品)、price(定價)、place(通路)、promotion(促銷),所謂的「振興抵用券」只不過是定價及促銷的綜合產物而已,卻忽略了通路及產品的重要性。別忘了,百貨公司週年慶那種滿千送百的抵用券之所以受到消費者的青睞,前提是百貨公司本身是消費者所信賴的通路,再加上裡頭有著讓消費者感到動心的商品,才會成功提升業績。

更別提行銷專家羅伯特.勞特朋(Robert F. Lauterborn)曾經在1990年就提出針對4P延伸出來,以消費者為導向的4C:顧客需求(Consumer)、成本(Cost)、方便性(Convenience)、溝通(Communication)。也就是說消費者到底需求的是什麼?消費者的心理價格是多少、消費者怎麼輕鬆取得商品,以及消費者與企業能否基於共同利益的雙向溝通。

簡單來說,如果振興經濟的政策,無法用4P及4C的角度去思考,那麼,不管是哪種方式,結果都是白白浪費納稅人的血汗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