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地政局公告,108年逾期未辦繼承登記土地有545筆,建物15棟。地政局將從明天起到6月30日公告3個月,提醒繼承人不要讓自己的權益睡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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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地政局表示,繼承人數眾多,無法會同全體繼承人辦理繼承登記,建議可由繼承人其中一人或數人,為全體繼承人之利益,申辦登記為公同共有,以保障自身權益,守護祖先財產。

根據民法規定,遺產繼承並無性別差異,於登記名義人死亡後,繼承人應於6個月內申辦繼承登記,逾1年未辦理者,地政機關於每年4月1日辦理公告,繼承人應於3個月內申辦,逾期未申辦者,自公告期滿後予以列冊管理15年,逾15年仍遲未申請繼承登記,將移請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列管辦理公開標售,標售所得之價款以專戶儲存,繼承人得依其法定應繼分領取,逾10年仍未提領該價款者,歸屬國庫;如經標售5次仍未標出者,即登記為國有,繼承人僅能向國有財產署依第5次標售底價按其法定應繼分分算發給價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