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8月,一名林姓男大生在高雄文化中心練舞,與在場的80歲傅姓老翁發生場地糾紛,遭對方提出告訴挨罰。未料男大生事後心生不滿,竟以「化骨水」潑灑傅姓老翁,導致對方身亡,今(10)日高雄地方法院一審判決出爐,以殺人罪判處林姓男大生無期徒刑,褫奪公權終身,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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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地院合議庭調查後發現,林姓男大生高中時曾因被霸凌導致價值觀偏差、扭曲,人格敏感、易怒且罹患憂鬱症。接受學校輔導後仍未能學習到調整負面情緒,甚至多次自殘想了結自身痛苦。

高雄地院合議庭也認為,林姓男大生犯罪手段激烈、殘暴,但卻未能學習調整負面情緒,導致以暴戾方式伸張其錯誤價值觀下之正義感,造成被害人及家屬極大損害,不過,被告出於不確定之故意而犯下殺人罪,斟酌年輕、無前科、高中畢業及生活情況等一切情狀,因此判處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