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洪慈庸被立法院長游錫堃聘為立法院有給職顧問,每月可領12萬的薪水,引發「慈庸變酬庸」的爭議。雖然游錫堃表示,選擇洪慈庸的原因是「互補」,機要缺不算酬庸,但仍然平息眾議。
從網路聲量可以發現,2/27、2/28兩天,洪慈庸的聲量都超過2萬5千筆,比12/28郭台銘貶抑洪慈庸「忙著結婚生子」以及1/12落選後的迴響都來得更高。洪慈庸當初的崛起,就是打抱不平、對抗體制,「酬庸爭議」在她身上的強烈衝突感,遠勝於一般政客。
為了洪慈庸的問題,政客跟網紅們吵成一團,有人拿「學姐」6萬、洪慈庸12萬來比,有人拿楊瓊瓔、潘恆旭、乃至吳斯懷來比,看似很有道理,但卻連最基本的法令跟事實都沒搞清楚。
為了避免公務員的思維僵化、為了引進不同的思維,非公務員、不具國家考試資格的「人才」(不管實際上是不是)大致有三種方式可以進到公務體系:政務任用、機要任用、約聘,薪水、職等的高低也大致依照這個順序。
所謂的政務任用,就是一般人印象中的「政務官」,包括中央部會首長、楊瓊瓔的台中市副縣長、潘恆旭的高雄市觀光局長。《政務人員法》一直沒有完成立法,政務任用基本上沒有任何的規範,被任用者也沒有條件或資格限制,只要首長認為合適就夠,但要負政治責任,理論上是做不好或出事就要下台。
機要任用各機關都有,但名額非常有限,也要受到《公務人員任用法》、《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的規範。類似的例子有柯市府的蔡壁如、韓市府的高美蘭等人,機要人員首長可以隨時任免,也必須要隨首長同進退。機要人員的職等必須要送銓敘,洪慈庸雖然佔的是13~14職等的機要缺,但以她的資料,銓敘之後應該只有13職等。
「約聘僱」一般人都耳熟能詳,雖然不像一般公務員有保障,但通常無論中央或地方,改朝換代都不受影響,只要不出大亂子,通常都可以繼續做。約聘僱的職等落差頗大,像這次被牽連的「學姐」,原本是8職等的機要職,回鍋之後擔任9職等的「聘用主任研究員」,薪水還更上一層樓。
面對從沒擔任過立法委員的游錫堃,擔任過4年立委的洪慈庸當然可以算是「資深」前輩,有很大的互補跟幫助。但雖有顧問之名,洪慈庸其實對立法院的運作並不真的瞭解。
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狀況跟不僅跟一般行政單位有很大的不同,跟地方議會生態也有不小的差異。舉例來說,立法院秘書長這樣的一個職位,雖然法令上沒有任何的規定,但實務上都是由卸任資深立委出任。主要原因是,如果沒有擔任過立委,不僅不瞭解立委的實際需求,站在立委面前就矮好幾截,根本難以對話,也伺候不了這上百個立委。這一點,行政機關沒有類似的問題,地方議會也沒類似的情況,。
立法院的員額雖然只有幾百人,但因為院級單位高職等的職缺多,單單簡任13職等就有3、40個,很多常任文官早早就爬到頂,缺乏繼續努力的動力,所以在民國93底修正《立法院組織法》時,才增加了2名13~14職等的顧問缺,目的是「提供議事、法規上的諮詢」,在增設顧問的同時,也同步減少13職等參事的員額。
同樣的道理,為了避免不具公務人員資格的人,動輒靠關係佔據高缺,早在民國91年考試院發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時,就已經明訂主管、副主管、「參事」等職務不得以機要任用。
從立法意旨可以清楚看出,立法院的14職等顧問,本質上是13職等參事的升級版,按理不應該以機要任用,過去王金平時代也不曾以出現機要任用;但因為職務名稱非法所不許,所以蘇嘉全擔任立法院長時,就把這個位子給了卸任立委,還傳出顧問出國要求外館高規格接待,讓外館頗有微詞。
以卸任立委的標準,月薪12萬確實是不高。游錫堃今天的尷尬在於,立法院正常的機要缺只有10~12職等,實在是太委屈洪慈庸,13職等參事缺又是法所不許,只好跟著蘇嘉全有樣學樣,把顧問弄成機要缺給了洪慈庸。
雖然法無不許、又有前例,但從立法意旨來看,洪慈庸的人事案確實有值得斟酌之處,洪慈庸一屆立委的資歷,恐怕也很難「提供議事、法規上的諮詢」。不過如果從沒當過立委的游錫堃出任院長都沒人質疑是「酬庸」,那又何必用如此高的標準針對洪慈庸呢?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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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洪慈庸的問題,政客跟網紅們吵成一團,有人拿「學姐」6萬、洪慈庸12萬來比,有人拿楊瓊瓔、潘恆旭、乃至吳斯懷來比,看似很有道理,但卻連最基本的法令跟事實都沒搞清楚。
為了避免公務員的思維僵化、為了引進不同的思維,非公務員、不具國家考試資格的「人才」(不管實際上是不是)大致有三種方式可以進到公務體系:政務任用、機要任用、約聘,薪水、職等的高低也大致依照這個順序。
所謂的政務任用,就是一般人印象中的「政務官」,包括中央部會首長、楊瓊瓔的台中市副縣長、潘恆旭的高雄市觀光局長。《政務人員法》一直沒有完成立法,政務任用基本上沒有任何的規範,被任用者也沒有條件或資格限制,只要首長認為合適就夠,但要負政治責任,理論上是做不好或出事就要下台。
機要任用各機關都有,但名額非常有限,也要受到《公務人員任用法》、《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的規範。類似的例子有柯市府的蔡壁如、韓市府的高美蘭等人,機要人員首長可以隨時任免,也必須要隨首長同進退。機要人員的職等必須要送銓敘,洪慈庸雖然佔的是13~14職等的機要缺,但以她的資料,銓敘之後應該只有13職等。
「約聘僱」一般人都耳熟能詳,雖然不像一般公務員有保障,但通常無論中央或地方,改朝換代都不受影響,只要不出大亂子,通常都可以繼續做。約聘僱的職等落差頗大,像這次被牽連的「學姐」,原本是8職等的機要職,回鍋之後擔任9職等的「聘用主任研究員」,薪水還更上一層樓。
面對從沒擔任過立法委員的游錫堃,擔任過4年立委的洪慈庸當然可以算是「資深」前輩,有很大的互補跟幫助。但雖有顧問之名,洪慈庸其實對立法院的運作並不真的瞭解。
立法院是最高民意機關,狀況跟不僅跟一般行政單位有很大的不同,跟地方議會生態也有不小的差異。舉例來說,立法院秘書長這樣的一個職位,雖然法令上沒有任何的規定,但實務上都是由卸任資深立委出任。主要原因是,如果沒有擔任過立委,不僅不瞭解立委的實際需求,站在立委面前就矮好幾截,根本難以對話,也伺候不了這上百個立委。這一點,行政機關沒有類似的問題,地方議會也沒類似的情況,。
立法院的員額雖然只有幾百人,但因為院級單位高職等的職缺多,單單簡任13職等就有3、40個,很多常任文官早早就爬到頂,缺乏繼續努力的動力,所以在民國93底修正《立法院組織法》時,才增加了2名13~14職等的顧問缺,目的是「提供議事、法規上的諮詢」,在增設顧問的同時,也同步減少13職等參事的員額。
同樣的道理,為了避免不具公務人員資格的人,動輒靠關係佔據高缺,早在民國91年考試院發布《各機關機要人員進用辦法》時,就已經明訂主管、副主管、「參事」等職務不得以機要任用。
從立法意旨可以清楚看出,立法院的14職等顧問,本質上是13職等參事的升級版,按理不應該以機要任用,過去王金平時代也不曾以出現機要任用;但因為職務名稱非法所不許,所以蘇嘉全擔任立法院長時,就把這個位子給了卸任立委,還傳出顧問出國要求外館高規格接待,讓外館頗有微詞。
以卸任立委的標準,月薪12萬確實是不高。游錫堃今天的尷尬在於,立法院正常的機要缺只有10~12職等,實在是太委屈洪慈庸,13職等參事缺又是法所不許,只好跟著蘇嘉全有樣學樣,把顧問弄成機要缺給了洪慈庸。
雖然法無不許、又有前例,但從立法意旨來看,洪慈庸的人事案確實有值得斟酌之處,洪慈庸一屆立委的資歷,恐怕也很難「提供議事、法規上的諮詢」。不過如果從沒當過立委的游錫堃出任院長都沒人質疑是「酬庸」,那又何必用如此高的標準針對洪慈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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