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嚴重武漢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公布施行及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已提升為第一級開設,雲林地檢署2日再邀集縣調查站、縣刑警大隊、執行署嘉義分署、第四岸巡隊、海巡查緝隊、海巡十三海巡隊、縣保護官等機關單位代表召開第二次會議,強調違反防疫規定者從嚴速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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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本次會議針對傳染病防治法及武漢肺炎特別條例等相關規定,協調各機關間之分工事項,共同有效查處相關案件,與會成員建立聯繫窗口,保持密切聯繫,並迅速回應緊急狀況之應處。

黃怡華表示,對於違反防疫規定相關刑罰案件,從嚴速辦;對於違反防疫措施之行政裁罰,於權責機關裁處後,如有逾期未繳納者,將透過聯繫窗口促請權責機關儘速移送行政執行分署,迅速依法強制執行。

黃怡華指出,針對外勤相驗遇有疑似病例等情形,切實依照法務部制定之「法醫相驗解剖通報及處理流程」,以及法務部法醫研究所製作之「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疫情法醫相驗採檢通報及處理流程」辦理。

黃怡華表示,於武漢肺炎流行疫情期間,自中國、香港、澳門等地區入境之通緝犯、現行犯、拘提到案之人犯,參照法務部109年2月20日「研商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疫期間具中港澳地區旅遊史之入境通緝犯歸案方式會議」結論為處理原則,儘量以遠距視訊方式訊問。

雲林地檢署於防疫期間,持續於出入口設置額溫槍、酒精或乾洗手、口罩、標籤紙(量過溫度識別用),以加強到署服務同仁及洽公民眾之人員管制,並隨時檢視署內空間及動線,妥為規劃適當的訊問處所、解送進出路線及適當之拘留空間,以降低群聚感染之風險,守護國人身體健康。

雲林地檢署呼籲民眾,應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針對疫情所為之防疫措施,進行居家檢疫、隔離,切勿捏造、散播傳染病疫情不實訊息,對於防疫物資勿囤積或哄抬價格,以免觸法。
※【NOWnews 今日新聞】提醒您:
因應武漢肺炎疫情,疾管署持續加強疫情監測與邊境管制措施,國外入境後如有發燒、咳嗽等不適症狀,請撥打「1922」專線,或「0800-001922」,並依指示配戴口罩儘速就醫,同時主動告知醫師旅遊史及接觸史,以利及時診斷及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