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軍一架F-16戰機於前(107)年6月4日在萬安演習中於瑞芳五分山發生撞山意外,導致飛官吳彥霆殉職。監察院發布新聞稿,宣布通過糾正空軍與民航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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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指出,國軍自向美方採購F-16戰機,前後已發生8次失事,屬於可操控狀態下撞地次數達3次。究本次意外事件發生,國防部、空軍司令部是否有疏失或有其他原因?航線規劃、雷達高度設定有無問題?對於維護飛行人員生命安全之相關配備是否不足?F-16軍機維修及飛行員訓練有無缺失等情?均有深入瞭解之必要,監察院國防及情報委員會會議於20日通過監委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所提調查報告及對國防部空軍司令部、交通部民用航空局之糾正案。

三位監委表示,107年6月4日北部地區「軍民聯合防空(萬安41號)演習」,由空軍第五聯隊兩架F-16型機擔任假想敵機,以目視方式對基隆港實施低空模擬攻擊,計畫脫離航向090,並依戰航管指示爬高定向戰管空域。

監委指出,事先安排之軍機,較民航機享有優先之航管服務,飛航管理程序(ATMP)2-1-6定有明文,縱「萬安41號」北部地區演習之飛航公告備註「空域採戰航管協調使用」亦然。本案臺北近場臺管制空域E點座標輸入錯誤,檢覈機制未發揮,致其飛航管理系統(ATMS)繪製之空域範圍與發布之飛航公告相左,嗣再據該圖資與戰管協調「因為我的飛機待會松山都會起來,你就是不要超過那條線就好」,並於戰管表示任務機未逾越申請空域範圍時,未即時改正,反多次要求戰管促任務機向東修正,並稱「松山都有離場的」、「我現在在爬高離開6,000,後面還會有再離場的」。

監委表示,雖戰管表示我再前進20浬就要脫離,仍表示「你再往東,你現在太往西了,我松山放會遇到啊」、「你先2,000,待會可以爬再跟你講」,造成戰管因恐松山後續有航機要起來,而錯誤承諾定向龜山島,高度保持2,000,迄長機通過基隆港始協調爬高,此般協調作為,不符事先安排之軍機優先規定,亦有違失,並對交通部民航局提出糾正。

包宗和、仉桂美、林雅鋒都認為,空軍戰術管制聯隊職掌戰術管制任務,所屬戰術管制中心主管值勤作業程序及人員訓練,使值勤人員具備相當素養,並遵守有關規定,方能使其引導、戰航管協調任務順遂,避免一級事件發生,然以「萬安41號」演習為例,非僅管帶人員輕忽任務準備,地障認知錯誤,遇任務機無法目視之突發事件,處置失當,未能掌握或不知「左轉後立即爬高」、「全程不得低於絕對高度2,000呎」關鍵規定。

另外,戰管中心主管值勤作業程序及人員訓練,未完備戰管系統地障顯示功能,加強人員地障認知訓練,所屬管帶人員竟僅憑戰管系統未標示地障,就以為無地障,戰管素養亟待精進;以及航管於軍機臨近基隆港時,未依飛航管理程序(ATMP)規定給予優先飛航服務等情,均有違失;爰依憲法第97條第1項及監察法第24條之規定提案糾正,移送行政院轉飭所屬確實檢討改善見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