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9月,成大醫院體循師林光宇持刀刺傷同事陳彩鳳,一審判處林光宇有期徒刑一年,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則判林光宇休職半年,雙方均提起上訴,高等法院台南高分院今(11)日開辯論庭,陳彩鳳的律師堅持沒有職場霸凌;台灣護理師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表示,「與事實不符,瞎扯」!
陳彩鳳的律師表示,沒有職場霸凌,原審判決之審酌有偏差,加上林光宇刻意接受媒體採訪,透過新聞報導,指林光宇長期遭受陳彩鳳的職場霸凌,讓大眾認定此事,使陳彩鳳不斷地受傷害。
陳彩鳳的律師指出,陳彩鳳其實很想出庭,但至目前為止,談到此事,她仍心有餘悸,還會全身發抖,陳彩鳳的律師轉述陳彩鳳的話,「在心外科這個單位,她是最關心、關懷林光宇的人,結果卻是受傷最深的人」。
▲因一段時間沒有工作收入,林光宇雖已復職,目前僅能勉強維持家中經濟。(圖/記者陳聖璋攝)
陳玉鳳表示,原審及公懲會判決均認林光宇確實遭受職場霸凌,而且,監察院對成大醫院進行調查後,亦認定成醫確有違失,對成醫提出糾正;108年8月20日監察院的新聞指出,「監委表示,林姓體循師與呂姓護理師之間的爭執及訴訟,明顯為職場暴力,如果沒有妥善處理,不僅不利於醫療業務執行,更可能衍生職場安全問題」。
但成大醫院心臟血管外科卻以該事件是同事間細故摩擦且訴訟上和平結案,及顧念當事人隱私為由,並未通報院內相關單位,致職場暴力處理小組無從啟動調查及處理,更不用說進行後續工作調整、身心健康追蹤輔導、檢討改善等作為,終致造成林姓體循師因積怨而於107年9月28日在開刀房持刀傷人之重大暴力事件,成大醫院確有違失。
監委指出,羅姓主任在處理林姓體循師與同事間之衝突時,不僅多次告知林姓體循師可以另覓他職,或將他的座位調整至放置儀器的庫房等,都讓事態更為惡化,也是造成林姓體循師主觀認為遭受職場霸凌的原因之一,處理方式並不周全。
林光宇的律師許雅芬指出,林光宇在105年12月底要去北榮,想走卻走不了,接著就發生同事呂宜蓁辱罵、攻擊,當時的主任羅傳堯更曾對林光宇表示,不要掀開問題,因為會「破鏡難圓」。林光宇遭單位裡大部分人排擠,又長期處在職場霸凌的職場環境,只要有一丁點過錯,都會被放大,相當痛苦。
許雅芬強調,對於造成心外科的傷害,林光宇感到非常愧疚,林光宇被禁止接觸、靠近,以及連絡被害人陳彩鳳,和解的磋商都透過雙方律師去談,林光宇相當有誠意,無法達成和解,是因為真的無法負擔陳彩鳳提出的「高額」賠償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陳彩鳳的律師指出,陳彩鳳其實很想出庭,但至目前為止,談到此事,她仍心有餘悸,還會全身發抖,陳彩鳳的律師轉述陳彩鳳的話,「在心外科這個單位,她是最關心、關懷林光宇的人,結果卻是受傷最深的人」。
陳玉鳳表示,原審及公懲會判決均認林光宇確實遭受職場霸凌,而且,監察院對成大醫院進行調查後,亦認定成醫確有違失,對成醫提出糾正;108年8月20日監察院的新聞指出,「監委表示,林姓體循師與呂姓護理師之間的爭執及訴訟,明顯為職場暴力,如果沒有妥善處理,不僅不利於醫療業務執行,更可能衍生職場安全問題」。
但成大醫院心臟血管外科卻以該事件是同事間細故摩擦且訴訟上和平結案,及顧念當事人隱私為由,並未通報院內相關單位,致職場暴力處理小組無從啟動調查及處理,更不用說進行後續工作調整、身心健康追蹤輔導、檢討改善等作為,終致造成林姓體循師因積怨而於107年9月28日在開刀房持刀傷人之重大暴力事件,成大醫院確有違失。
監委指出,羅姓主任在處理林姓體循師與同事間之衝突時,不僅多次告知林姓體循師可以另覓他職,或將他的座位調整至放置儀器的庫房等,都讓事態更為惡化,也是造成林姓體循師主觀認為遭受職場霸凌的原因之一,處理方式並不周全。
林光宇的律師許雅芬指出,林光宇在105年12月底要去北榮,想走卻走不了,接著就發生同事呂宜蓁辱罵、攻擊,當時的主任羅傳堯更曾對林光宇表示,不要掀開問題,因為會「破鏡難圓」。林光宇遭單位裡大部分人排擠,又長期處在職場霸凌的職場環境,只要有一丁點過錯,都會被放大,相當痛苦。
許雅芬強調,對於造成心外科的傷害,林光宇感到非常愧疚,林光宇被禁止接觸、靠近,以及連絡被害人陳彩鳳,和解的磋商都透過雙方律師去談,林光宇相當有誠意,無法達成和解,是因為真的無法負擔陳彩鳳提出的「高額」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