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居家檢疫者外出趴趴走!金城鎮的董姓男子2月2日自小三通返國,卻在居家檢疫期間外出,金門縣衛生局在取得警方的監視器影像等相關證據,昨(10)日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裁處董男三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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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門縣政府衛生局表示,董姓男子於2月2日下午自小三通入境,依規定必須居家檢疫14日,期滿日為2月16日,但董男卻未遵守規定於2月10日上午外出,經向警方調閱監視器及相關事證,並於10日下午約談董男陳述意見,依違反居家檢疫規定裁處三萬元罰鍰。

衛生局強調,因應中國大陸嚴重特殊性傳染性肺炎疫情(武漢肺炎)持續升溫,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公布自2月2日起,小三通入境之旅客須居家檢疫14天,期間由民政體系每天關懷並且不得外出。

若違反居家檢疫者,依傳染病防治法第58條規定「自感染區入境、接觸或疑似接觸之人員、傳染病或疑似傳染病病人,採行居家檢疫、集中檢疫、隔離治療或其他必要措施」,如違反可處1萬到15萬元的罰鍰,呼籲民眾莫在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