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26日有網友在臉書擅自發布「有關境外移入第2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確診台商不實疫情訊息」,衛生局嚴正說明,傳染病疫情涉及公眾利益,民眾不應私自發布疫情,依法應由中央或地方主管機關依據「實際疫情」發佈。散佈傳染病疫情相關謠言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依傳染病防治法最高可科新臺幣100萬元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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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芭黎舞廳邀請舞獅團開市,因武漢肺炎疫情臨時喊停。(圖/記者郭俊暉攝 , 2020.01.25)
▲ 擅自散播不實傳染病疫情訊息最高可罰百萬。(圖/記者郭俊暉攝)

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與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目前已針對此案進行蒐證、啟動調查。衛生局表示,該網友行為涉及散佈傳染病疫情相關謠言或傳播不實疫情消息,恐影響整體防疫利益,已明顯違反「傳染病防治法」,針對此案衛生局將追查究責,籲請市民朋友傳染病疫情依法需中央地方主管機關公布,切勿任意散布疫情資訊,以免觸法之虞。

24日確診武漢肺炎的男性台商,曾於22日下午16時至18時出入高雄苓雅區的金芭黎舞廳(全程無配戴口罩)。台商隱匿其行蹤曝光後,有網友胡亂臆測醫療院所的名稱,甚至謠傳「國軍高雄總醫院高雄分院」已經封院之不實訊息,警方發現後已先要求下架,而高市衛生局則將依「傳染病防治法」嚴加查辦,也呼籲民眾不應私自發布疫情,以免以訛傳訛造成人心惶惶,且切勿任意散布疫情資訊,以免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