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朱啟仁、黃立夫、李文潔、李侃穎指揮偵辦元長鄉某村長涉嫌現金賄選案件,發動搜索查獲現金賄選,涉案元長鄉某村長已羈押禁見,全案由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擴大追查中。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雲林地檢署主任檢察官黃怡華指出,該署檢察官朱啟仁、黃立夫、李文潔、李侃穎指揮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雲林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法務部調查局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偵辦雲林縣元長鄉某村長涉嫌現金賄選案件,於8日上午發動搜索,傳喚涉案之村長及收受賄款之選民到案說明。

黃怡華說,經檢察官複訊後,認該涉案之村長涉嫌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行賄罪,犯罪嫌疑重大,已向臺灣雲林地方法院聲請羈押禁見獲准。全案由本署檢察官擴大追查中。

黃怡華又說,雲林地檢署與警、調、政風等單位刻正積極致力於選舉查察工作,全力杜絕金錢、暴力及各種不法手段介入選舉。並再次呼籲候選人及支持者均應秉持公開、公正、公平原則投入選舉,不買票、不賣票,並提醒民眾踴躍檢舉不法,該署對於不法犯罪,不問對象、黨派、身分,一律嚴速偵辦,期能營造乾淨之選舉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