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將羅東都市計畫保護區單元五機關用地恢復為住宅區,宜蘭縣議員陳鴻禧認為應再變更為機關用地,並興建「小巨蛋」。而縣府為廣徵地主意見,發出意向調查表並說明變更須展延開發期程,此舉卻讓陳鴻禧議員認為是「恐嚇地主」。對此縣府表示,是要讓地主充分了解,並非所謂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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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鴻禧表示,為爭取在羅東運動公園旁的「羅東都市計畫工保區單元五」興建「小巨蛋」,並將住宅用地再度變更為機關用地。縣府為此針對地主發出「意向調查表」,不過,當中卻強調若要將住宅用地變回機關用地,就要重新辦理作業,將會延後解編進度。陳鴻禧說,這是在「恐嚇地主」,讓地主害怕進度再被拖延。另外,調查表要求填寫地號及個人資料,會不會成為秋後算帳的依據?

▲宜蘭縣議員陳鴻禧表示,縣府針對地主發出「意向調查表」,當中強調若要將住宅用地變回機關用地,就要重新辦理作業,將會延後解編進度,是在「恐嚇地主」。(圖/記者李清貴攝,2019.12.24)

對於陳鴻禧的說法,縣府表示,羅東都市計畫保護區單元五是否再變更為機關用地或維持住宅區,縣府並無預設立場。由於事涉公共政策議題,縣長林姿妙已指示相關單位於29日舉辦地方說明,徵求各界意見。

至於縣府寄說明會通知單所附給土地所有權人的意向調查表,載明變更須展延開發期程,係基於民眾有權知道,縣政府有義務說明單元五住宅區再變更為機關用地,須再變更都市計畫,且報內政部核定的開發範圍計畫書也須重新報核,如此將會影響解編進度,這個提醒是要讓地主充分了解,並非「恐嚇地主」。

另外,陳鴻禧也質疑縣府對於「機關用地爭議說明」所提及的機關用地僅能做為「室內運動場館使用」,不能做為「小巨蛋」的說法,陳鴻禧認為,「小巨蛋」不也是「室內運動場館」嗎?對此,縣府解釋,依都市計畫容許使用規定,單元五機關用地僅得作為「室內運動場」使用;室內運動場系指體育館、國民運動中心等區域型規模較小的體育設施場館,而小巨蛋則是需有大跨距屋頂跟內部為無樑、柱設計,擁有一體性空間供舉辦棒球、足球等需要寬闊場地之體育賽事及舉辦演唱會、表演等藝文活動之多功能場所(如台北巨蛋)。除此之外,在設計上必須將民眾進出場動線、緊急避難空間、周邊交通機能及停車空間、環境景觀等元素皆要完整考量,而最重要的是日後定期維護管理的費用負擔非常龐大。因此「室內運動場」與「小巨蛋」兩者實為迥然不同的建築量體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