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政務次長陳宗彥14日參加蔡英文競選總部「小英新住民姊妹會模擬投票活動」時,身穿競選外套說「投給小黨是浪費選票」,要新住民姊妹集中政黨票給民進黨。事後,陳宗彥以「說法不慎,導致外界觀感不佳」,在臉書上發文澄清、致歉。
但陳宗彥的這番話,依舊引來國民黨跟小綠陣營的嚴厲批評,前總統陳水扁指陳宗彥「忘了我是誰」,公然違背政治中立,並做了反民主的錯誤教育,應該主動下台請辭。阿扁也批評內政部,如果那麼不喜歡小黨,乾脆提案修法把所有小黨都關門大吉,再學國民黨威權統治,實施「黨禁」算了!
陳宗彥說,政務官只有公務時間必須恪守行政中立規範,他是在非公務時間出席輔選活動,所以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民進黨上下似乎也接受這樣的說法,沒有把陳宗彥的爭議當作一回事,行政院甚至連個公開的說詞都沒有。
陳宗彥並不是第一個說「投給小黨是浪費」的人,不久之前,民進黨秘書長羅文章也講過同樣的話。但羅文嘉畢竟是民進黨的秘書長,領的是民進黨的薪水,而陳宗彥領的是國家的薪水、納稅人的血汗錢。同樣的話,出自不同人的口,意義完全不同。
況且,陳宗彥並不是一般的政務官,他是內政部的政次。雖然中選會成立之後,內政部已經不是選務的主管機關,但內政部仍然是《政黨法》的主管機關,受理政黨的成立申請、監督政府的運作,並且負責政黨的處分、解散、合併等所有業務。
《政黨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寫到,「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之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以健全政黨政治,特制訂本法」。而主管機關的第二把交椅,居然公開宣稱投給小黨「會浪費掉沒有用」,哪有絲毫「政黨公平競爭」、「健全政黨政治」的想法?將來內政部對小黨做出的處分,又如何可能讓人心服?
內政部同時也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主管機關,外配的面談、查察、居留、入籍,乃至後續的移民保護、照顧、協助、規劃、輔導,全部都歸內政部管;新移民在台灣所有的權益,大多都跟內政部有關。
當這樣一個「大人」告訴新移民姊妹們,「看到民進黨蓋下去、蔡英文蓋下去、鄭運鵬蓋下去」時,究竟是說服、還是恫嚇?到底是胡蘿蔔、還是棒子?陳宗彥推說自己是非公務時間所為,但公務人員藉勢藉端,哪分什麼公務、非公務時間?
雖說《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不規範政務人員,但在行政院及考試院研擬的《政務人員法》草案中,其實有明訂禁止政務人員「公開為公職選人站臺、遊行或拜票」;草案中也寫到政務人員「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應辭職以示負責。雖然草案還沒有通過,但從政治倫理的角度來看,陳宗彥當然也不適任。
政黨競爭是民主政治的基礎,代表內政部的政務次長公開要大家「別投小黨」,把黨的利益、黨的成敗,放在國家的利益、民主的價值之上,是非同小可的事情,不是一句「失言」就可以一筆帶過的。
去年一個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才把選務搞得一塌胡塗,讓人民對選務公平喪失信心,今天又冒出一個內政部政次,告訴大家沒有「政黨公平競爭環境」這件事。蔡英文跟民進黨口口聲聲捍衛民主、要用台灣民主照亮世界,但跟民主機制最相關的兩個機關,卻缺乏對民主最基本尊重與認識。少了選務中立、沒有政黨公平競爭,明年選後,台灣自豪的民主還剩下什麼?
●作者:單厚之/資深媒體人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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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宗彥說,政務官只有公務時間必須恪守行政中立規範,他是在非公務時間出席輔選活動,所以沒有行政不中立的問題。民進黨上下似乎也接受這樣的說法,沒有把陳宗彥的爭議當作一回事,行政院甚至連個公開的說詞都沒有。
陳宗彥並不是第一個說「投給小黨是浪費」的人,不久之前,民進黨秘書長羅文章也講過同樣的話。但羅文嘉畢竟是民進黨的秘書長,領的是民進黨的薪水,而陳宗彥領的是國家的薪水、納稅人的血汗錢。同樣的話,出自不同人的口,意義完全不同。
況且,陳宗彥並不是一般的政務官,他是內政部的政次。雖然中選會成立之後,內政部已經不是選務的主管機關,但內政部仍然是《政黨法》的主管機關,受理政黨的成立申請、監督政府的運作,並且負責政黨的處分、解散、合併等所有業務。
《政黨法》第一條開宗明義寫到,「為建立政黨公平競爭環境,確保政黨之組織及運作符合民主原則,以健全政黨政治,特制訂本法」。而主管機關的第二把交椅,居然公開宣稱投給小黨「會浪費掉沒有用」,哪有絲毫「政黨公平競爭」、「健全政黨政治」的想法?將來內政部對小黨做出的處分,又如何可能讓人心服?
內政部同時也是《入出國及移民法》的主管機關,外配的面談、查察、居留、入籍,乃至後續的移民保護、照顧、協助、規劃、輔導,全部都歸內政部管;新移民在台灣所有的權益,大多都跟內政部有關。
當這樣一個「大人」告訴新移民姊妹們,「看到民進黨蓋下去、蔡英文蓋下去、鄭運鵬蓋下去」時,究竟是說服、還是恫嚇?到底是胡蘿蔔、還是棒子?陳宗彥推說自己是非公務時間所為,但公務人員藉勢藉端,哪分什麼公務、非公務時間?
雖說《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並不規範政務人員,但在行政院及考試院研擬的《政務人員法》草案中,其實有明訂禁止政務人員「公開為公職選人站臺、遊行或拜票」;草案中也寫到政務人員「因言行重大瑕疵,影響其聲譽及政府形象」,應辭職以示負責。雖然草案還沒有通過,但從政治倫理的角度來看,陳宗彥當然也不適任。
政黨競爭是民主政治的基礎,代表內政部的政務次長公開要大家「別投小黨」,把黨的利益、黨的成敗,放在國家的利益、民主的價值之上,是非同小可的事情,不是一句「失言」就可以一筆帶過的。
去年一個中選會主委陳英鈐才把選務搞得一塌胡塗,讓人民對選務公平喪失信心,今天又冒出一個內政部政次,告訴大家沒有「政黨公平競爭環境」這件事。蔡英文跟民進黨口口聲聲捍衛民主、要用台灣民主照亮世界,但跟民主機制最相關的兩個機關,卻缺乏對民主最基本尊重與認識。少了選務中立、沒有政黨公平競爭,明年選後,台灣自豪的民主還剩下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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