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打得如火如荼,不過這次選舉中,房市討論不多,反而是兒福聯盟買樓的事件,意外掀起波瀾。
冷靜之後再來回想,會發現整起事件說來就是新購辦公空間的「3.7億總價」與「地點在內湖」這兩個事情和社會情感產生衝突,後續所產生的效應。這事情與其檢討與試圖扭轉社會大眾認為社福團體應該「做功德」的心態,還不如提醒非營利組織(Nonprofit Organization 簡稱NPO) 從業者,必須開始正視在非營利精神下,如何能同時兼顧公益精神、永續經營與社會觀感。
筆者認為,非營利組織確實有辦公室需求,以目前這類團體尋覓辦公空間除了要擔心鄰里排擠,還要留意使用分區限制,若為長遠經營,能有餘裕購置不動產作為辦公之用,也是美事一樁。偏偏非營利組織購買不動產並不是沒有產生爭議,除了購置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僅限於某些特定人士外,也不乏有開發山坡地造成居民抗爭等問題,造成組織形象重傷的例子。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不少。相較於企業,NPO多數對於不動產與其衍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相對缺乏,不管是資金運用,抑或者是以公益為名,認為凡事總能透過變更找到解方的態度;抑或者是根本不知道應該要去找建築師評估等等狀況,往往一個環節不注意,就會讓工作人員疲於奔命,甚至憤而離開。
要改變這種方式,首先,非營利組織應該向企業一樣思考,讓專業回歸專業,不僅僅社會福利是專業,財務、人資、法律、公關行銷等,都應該是一種能夠得到與正常企業等價的報酬,而非一昧自我催眠,低薪是一個增加「功德」與「福報」的工作,這樣好的人才也能夠無後顧之憂地留下,自我認同之後也能獲得社會認同,進而帶動整體從業環境提升。
其次,以購置不動產為例,目前就有不少不動產非營利組織,若能整合資源請其提供協助,並以財務方式對捐款人進行更準確的溝通,或許不至於陷入這種窘境。換言之,非營利組織也能考慮建立組織間的互聯網絡,由於非營利組織多數有腦力密集的特質,也多數會集中在某些專業,對於其他專業一無所知,透過組織與組織間橫向網絡,提供彼此在專業與行政資源上的奧援,達到最大的效益,甚至建立起一整套SOP,以利於後進者參考運用。
第三,參考企業目前投資人關係(Investor Relations,簡稱IR),以經營捐款人關係,除了匯報組織營運,維繫情感之外,建立溝通管道,針對組織特殊用途,例如購置辦公室、車輛等設施,預先說明專款專戶專用,或是提起專案提撥的方式作為規劃,以避免日後爭議。
說到底,購置這麼貴的房地產即使真有需求,也被爭議打掛美意,畢竟多數捐款者並不希望捐款被用在非營利組織美美的辦公室裡,許多捐款人可能終其一身也很難購置一間自用住宅,即使一切合法合理,但只要情感上有所衝突,自然會降低大眾的捐款意願。
這些年非營利團體購置不動產的案例不少,只是在買樓買地的背後,擁有大量物業的非營利團體也別認為有了這些最靠譜。當荷包滿滿,卻又沒有想到如何透過制度,預防外人入侵眼紅搞鬼,那麼即使是金山銀山,也不過就是早晚而已的過眼雲煙罷了。
●作者:徐佳馨/住商不動產企研室經理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至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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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非營利組織確實有辦公室需求,以目前這類團體尋覓辦公空間除了要擔心鄰里排擠,還要留意使用分區限制,若為長遠經營,能有餘裕購置不動產作為辦公之用,也是美事一樁。偏偏非營利組織購買不動產並不是沒有產生爭議,除了購置不動產所有權人可能僅限於某些特定人士外,也不乏有開發山坡地造成居民抗爭等問題,造成組織形象重傷的例子。產生這種狀況的原因不少。相較於企業,NPO多數對於不動產與其衍生的權利義務關係相對缺乏,不管是資金運用,抑或者是以公益為名,認為凡事總能透過變更找到解方的態度;抑或者是根本不知道應該要去找建築師評估等等狀況,往往一個環節不注意,就會讓工作人員疲於奔命,甚至憤而離開。
要改變這種方式,首先,非營利組織應該向企業一樣思考,讓專業回歸專業,不僅僅社會福利是專業,財務、人資、法律、公關行銷等,都應該是一種能夠得到與正常企業等價的報酬,而非一昧自我催眠,低薪是一個增加「功德」與「福報」的工作,這樣好的人才也能夠無後顧之憂地留下,自我認同之後也能獲得社會認同,進而帶動整體從業環境提升。
其次,以購置不動產為例,目前就有不少不動產非營利組織,若能整合資源請其提供協助,並以財務方式對捐款人進行更準確的溝通,或許不至於陷入這種窘境。換言之,非營利組織也能考慮建立組織間的互聯網絡,由於非營利組織多數有腦力密集的特質,也多數會集中在某些專業,對於其他專業一無所知,透過組織與組織間橫向網絡,提供彼此在專業與行政資源上的奧援,達到最大的效益,甚至建立起一整套SOP,以利於後進者參考運用。
第三,參考企業目前投資人關係(Investor Relations,簡稱IR),以經營捐款人關係,除了匯報組織營運,維繫情感之外,建立溝通管道,針對組織特殊用途,例如購置辦公室、車輛等設施,預先說明專款專戶專用,或是提起專案提撥的方式作為規劃,以避免日後爭議。
說到底,購置這麼貴的房地產即使真有需求,也被爭議打掛美意,畢竟多數捐款者並不希望捐款被用在非營利組織美美的辦公室裡,許多捐款人可能終其一身也很難購置一間自用住宅,即使一切合法合理,但只要情感上有所衝突,自然會降低大眾的捐款意願。
這些年非營利團體購置不動產的案例不少,只是在買樓買地的背後,擁有大量物業的非營利團體也別認為有了這些最靠譜。當荷包滿滿,卻又沒有想到如何透過制度,預防外人入侵眼紅搞鬼,那麼即使是金山銀山,也不過就是早晚而已的過眼雲煙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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