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遠東航空明(13)天起停止飛航營運業務,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也發表聲明要求遠東航空公司及相關旅行社應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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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旅行社(參團旅遊)部分,消保處表示,旅行社應妥善替旅客安排轉搭其他航班或轉團,旅客如果想要解約退費或請求衍生滯留費用,應依國外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以及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等相關規定處理,並妥適安排旅客轉搭其他航班返回。

另外散客自行出國的部分,消保會也提到,遠東航空公司應及時通知受影響的旅客,並儘可能協助旅客簽轉其他航空公司,或提供退票免收手續費,如果旅客因行程延誤造成國外交通與食宿費用之損失,消保處也呼籲遠東航空公司應釋出最大善意,提供適當補償措施。

另外消保處也已經請交通部民用航空局及觀光局分別督促遠東航空公司,以及旅行社落實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若有消費爭議,應以有利於消費者的方式從寬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