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維護消費者權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在今(108)年9月間,分別在台北市、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及高雄市的實體商店,購樣燃氣用塑膠軟管10件,進行品質檢測及商品標示查核,但品質檢測部分,不合格8件,合格1件,無法判定1件。
根據品質檢測部分,不合格共計8件,主要是耐正戊烷性、以及耐壓性不合乎標準,另外有一案例無法判定,則是樣品之內、外層因界面完全融合,而無法將內層完全剝離,所以不能依據檢驗標準判定內層塑膠之耐正戊烷性。
另外消保處也根據一般商品標示查核,發現全數不合格,主要缺失像是無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或標示不完整等,甚至連標示淨重、容量、數量、度量等法定度量衡單位,都有多處不合格。
就連商品檢驗標識及管體標示查核部分,也有八成不合格,上頭連檢驗標示都沒有載明,消保處根據查核發現的缺失問題,已經儘速辦理複查及依法處理外,也提醒民眾在購買或使用燃氣用塑膠軟管時,應特別注意務必選購標示完整及檢驗合格的管線,尤其須特別注意管體是否有明確標示商品檢驗標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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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消保處也根據一般商品標示查核,發現全數不合格,主要缺失像是無標示用途、使用與保存方法及其他應注意事項或標示不完整等,甚至連標示淨重、容量、數量、度量等法定度量衡單位,都有多處不合格。
就連商品檢驗標識及管體標示查核部分,也有八成不合格,上頭連檢驗標示都沒有載明,消保處根據查核發現的缺失問題,已經儘速辦理複查及依法處理外,也提醒民眾在購買或使用燃氣用塑膠軟管時,應特別注意務必選購標示完整及檢驗合格的管線,尤其須特別注意管體是否有明確標示商品檢驗標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