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以翔的遺體2日時抵達台灣,不少粉絲在機場哭喊「不要走」,直播畫面看得叫人不捨。年僅35歲,高以翔在錄製陸綜《追我吧》猝死,激起兩岸三地民眾對於「過勞死」議題的口誅筆伐。
事發後,不少明星在網路上紛紛哀弔,連跟高以翔不熟的藝人也跑來蹭熱度,足見這起死亡事件的威力。有看不下去的部落客表示:「過勞死藝人那麼多,像是孟庭麗死掉的時候,也不見你們喊得這麼大聲?」連明星炎亞綸都發文爆氣,聲稱這是一個「馬後炮型的虛偽社會」。
先不論那些藝人們的發文心態到底是否為馬後砲,筆者今天想談的是:世上過勞死明星何其多,為什麼這次高以翔的猝死,竟能延燒多日,更上升到了國際關注的程度?
▲高以翔遺體抵達台灣。(圖/翻攝臉書)
第一 長期隱忍後的反撲
我寫過一篇文章,講述,那篇文章獲得很大迴響,許多讀者在底下留言傾訴他們被公司主管們奴役的心酸。連我回到家,我媽媽也跑來和我討論高以翔的過勞死,殷殷囑咐我不要寫稿寫到累壞身體。
一般職員面對沒有加薪又長期過勞,早已經有很多不滿藏在心裡(如果錢多就至少心理還平衡一點),加上高以翔才35歲、非常年輕,他的英年早逝更是加速我們內心對「過勞把身體搞壞」的恐慌感,不意外會引起討論。
▲已逝藝人孟庭麗的姪女發文盼獲尊重。(圖/翻攝自爆料公社)
演藝圈為何也延燒得如此熱烈呢?在於明星過勞死早已不是第一次,本土藝人孟庭麗之前就是趕戲過勞,最終腦溢血病逝。還有,我們經常會看到許多演員在受訪時,坦言拍戲拍到日夜顛倒、導致停經等等。
有網友認為明星和一般人不同,他們是「越有錢越過勞」,可是薪水再多,平衡得也是內心層面,是的,我相信有不少藝人也會覺得:「反正我領得比較多,這麼辛苦也是自然的」,於是把自己的筋疲力盡合理化,更不敢提出異議,免得被說領多錢還耍大牌。
筆者不得不說,超時工作當然要加錢,可是身體健康,到頭來還是跟多少錢無關的。因此,請不要把明星的過勞視為理所應當,明星也不該將高薪與過勞劃上等號。相信高以翔之死,喚醒了許多明星們的意識:我們也是人,我們也需要健康。
▲高以翔錄影中猝死,讓各界重視藝人超時工作的問題。(圖/臉書)
第二 產業結構的陋習
浙江衛視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意外了,據查,《追我吧》節目在爆發高以翔猝死前,已經有很多明星因體力不支倒地,像是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跑到嘔吐,黃景瑜、陳偉霆當場抽筋。
台灣藝人蕭敬騰(老蕭)在節目中也常激烈奔跑,曾跑到喘不過氣,事後直言:「千萬不能受傷,受傷就是再見了。」更扯的是,《追我吧》官方微博還發出一條「35歲高以翔猝死離世,昔日綜藝高光時刻回顧」的貼文,拿人命來兌換點擊率,行為相當惡劣。
▲高以翔生前曾在專訪裡透露自己的心願。(圖/翻攝微博)
我也就此觀察到,這個產業完全不認為自己是有問題的。對電視台來說,只要收視率好、事前合約簽好,就可以不用負全責。在法律上,他們也許會因為已與明星簽署合約而逃過一劫,可於情理來看,這種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心態,著實可議。
就因為「不是第一次」,電視台內部早已習慣這種操作方式,可明星不習慣,明星的粉絲更不習慣,這也不意外為何高以翔事件發生後,明星與群眾的反應這麼激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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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不論那些藝人們的發文心態到底是否為馬後砲,筆者今天想談的是:世上過勞死明星何其多,為什麼這次高以翔的猝死,竟能延燒多日,更上升到了國際關注的程度?
第一 長期隱忍後的反撲
我寫過一篇文章,講述,那篇文章獲得很大迴響,許多讀者在底下留言傾訴他們被公司主管們奴役的心酸。連我回到家,我媽媽也跑來和我討論高以翔的過勞死,殷殷囑咐我不要寫稿寫到累壞身體。
一般職員面對沒有加薪又長期過勞,早已經有很多不滿藏在心裡(如果錢多就至少心理還平衡一點),加上高以翔才35歲、非常年輕,他的英年早逝更是加速我們內心對「過勞把身體搞壞」的恐慌感,不意外會引起討論。
演藝圈為何也延燒得如此熱烈呢?在於明星過勞死早已不是第一次,本土藝人孟庭麗之前就是趕戲過勞,最終腦溢血病逝。還有,我們經常會看到許多演員在受訪時,坦言拍戲拍到日夜顛倒、導致停經等等。
有網友認為明星和一般人不同,他們是「越有錢越過勞」,可是薪水再多,平衡得也是內心層面,是的,我相信有不少藝人也會覺得:「反正我領得比較多,這麼辛苦也是自然的」,於是把自己的筋疲力盡合理化,更不敢提出異議,免得被說領多錢還耍大牌。
筆者不得不說,超時工作當然要加錢,可是身體健康,到頭來還是跟多少錢無關的。因此,請不要把明星的過勞視為理所應當,明星也不該將高薪與過勞劃上等號。相信高以翔之死,喚醒了許多明星們的意識:我們也是人,我們也需要健康。
第二 產業結構的陋習
浙江衛視已經不是第一次發生這種意外了,據查,《追我吧》節目在爆發高以翔猝死前,已經有很多明星因體力不支倒地,像是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跑到嘔吐,黃景瑜、陳偉霆當場抽筋。
台灣藝人蕭敬騰(老蕭)在節目中也常激烈奔跑,曾跑到喘不過氣,事後直言:「千萬不能受傷,受傷就是再見了。」更扯的是,《追我吧》官方微博還發出一條「35歲高以翔猝死離世,昔日綜藝高光時刻回顧」的貼文,拿人命來兌換點擊率,行為相當惡劣。
我也就此觀察到,這個產業完全不認為自己是有問題的。對電視台來說,只要收視率好、事前合約簽好,就可以不用負全責。在法律上,他們也許會因為已與明星簽署合約而逃過一劫,可於情理來看,這種不把人命當一回事的心態,著實可議。
就因為「不是第一次」,電視台內部早已習慣這種操作方式,可明星不習慣,明星的粉絲更不習慣,這也不意外為何高以翔事件發生後,明星與群眾的反應這麼激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