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辦理金融理財事務時,千萬要小心別觸犯法律!美國一名女子在 1 年內存款多達 165 筆,被檢察機關識破有違法事實,吃上 12 個月的牢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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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水牛城新聞》報導,美國紐約水牛城一名 33 歲女子夏奈特·加內特( Chanetel Garnett )在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9 月約一年期間,在多個美國銀行的帳戶分別存進每筆超過 1 萬美元(約 30 萬台幣)金額。

▲檢察機關認定她有違法事實,判處 12 個月有期徒刑。(示意圖,非當事人/取自 Unsplash )

然而,夏奈特並不是簡單存幾筆而已,她 1 年內在美國銀行在水牛城的多間分行共存進 165 筆款項,總計金額超過 131 萬美元(約 4,007 萬台幣)。某天夏奈特跑不同分行,光一天內就存進 8 筆款項,才讓當地檢察機關察覺異狀。

由於當地規定,「現金存款超過 1 萬美元」時必須填寫報告表格,因此有些民眾會將存款拆成多筆存入,但此舉被視為有逃稅之虞。經過檢察機關調查,夏奈特這 1 年間確實犯法,因此被判 12 個月有期徒刑。(編輯:林奐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