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算是夫唱婦隨嗎?新竹縣竹東鎮長羅吉祥因違反選罷法經新竹地方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褫奪公權四年,依法停職;新竹縣政府選派羅的妻子張順朋代理鎮長,將於明(29)日上午辦理交接典禮。此項人事安排一發布,引起地方一片譁然,顯然帶來社會負面觀感。
縣政府表示,鎮長羅吉祥於去(107)年地方選舉中,因違反選罷法遭起訴,經新竹地方法院108年11月22日一審宣判違反選舉罷免法第99條第1項,處有期徒刑三年十個月,褫奪公權四年;依據選舉罷免法第117條之規定,自判決之日起,停止羅吉祥鎮長職務。
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及內政部94年6月1日台內民字第0940005080號函釋:「按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鄉(鎭、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決定選派「對地方事務嫻熟及具有相當聲望的張順朋女士代理鎮長」,以延續地方政務之推動。
▲新竹縣政府派任張順朋代理竹東鎮長。(圖/新竹縣政府提供)
縣府指出,張順朋現年59歲,具有企業主管之經歷外,並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助理多年,及擔任新竹縣青溪婦女協會第四屆理事長、新竹縣婦女社團領導人第19屆召集人、竹東鎮青溪婦女會第四屆理事長、竹東鎮婦聯同心會第四屆理事長等經歷,具有相當領導與行政經驗,對竹東鎮事務相當熟稔。
基於鎮務延續考量,縣府決定請張順朋擔任代理鎮長,表示竹東鎮近期包括仁愛多目標立體停車場計畫、信義立體停車場、竹東客家音樂村、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及城鎮步行空間等多項前瞻重大建設計畫需要延續推動,且該等計畫影響竹東鎮未來發展甚鉅,自須由適當人選代理竹東鎮長。
但是此項人事案在地方上卻出現不同聲音,認為雖然一切依法,但是社會觀感不佳,「哪有先生涉案停職,將職務交給妻子的道理?」、「難道是給羅鎮長的安慰獎?」據了解在明日的交接典禮上,將會有更多抗議聲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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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依地方制度法第82條及內政部94年6月1日台內民字第0940005080號函釋:「按地方制度法第82條第2項規定,鄉(鎭、市)長停職者,由縣政府派員代理 ,…」決定選派「對地方事務嫻熟及具有相當聲望的張順朋女士代理鎮長」,以延續地方政務之推動。
縣府指出,張順朋現年59歲,具有企業主管之經歷外,並擔任新竹縣議會議員助理多年,及擔任新竹縣青溪婦女協會第四屆理事長、新竹縣婦女社團領導人第19屆召集人、竹東鎮青溪婦女會第四屆理事長、竹東鎮婦聯同心會第四屆理事長等經歷,具有相當領導與行政經驗,對竹東鎮事務相當熟稔。
基於鎮務延續考量,縣府決定請張順朋擔任代理鎮長,表示竹東鎮近期包括仁愛多目標立體停車場計畫、信義立體停車場、竹東客家音樂村、竹東之心中興河道水岸及城鎮步行空間等多項前瞻重大建設計畫需要延續推動,且該等計畫影響竹東鎮未來發展甚鉅,自須由適當人選代理竹東鎮長。
但是此項人事案在地方上卻出現不同聲音,認為雖然一切依法,但是社會觀感不佳,「哪有先生涉案停職,將職務交給妻子的道理?」、「難道是給羅鎮長的安慰獎?」據了解在明日的交接典禮上,將會有更多抗議聲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