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正式實施至今將近半年,截至10月底,宜蘭縣總共有41對至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其中女女婚31對,男男婚10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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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今(108)年5月24日正式實施,台灣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宜蘭縣截至10月底,總共有41對同志到戶政機關完成結婚登記,包括女女婚31對,男男婚10對﹔其中宜蘭市有9對、羅東鎮5對、蘇澳鎮3對、頭城鎮1對、礁溪鄉4對、壯圍鄉3對、員山鄉4對、冬山鄉6對、五結鄉4對、南澳鄉2對,三星鄉及大同鄉則尚未有同性結婚登記。

台灣的婚約採登記制,同性結婚登記與異性結婚登記一樣,只要是兩人相愛,經兩位見證人簽署見證,就可以到戶政機關辦理結婚登記。只是在戶政系統裡面會記載是同性結婚登記,而身分證也跟異性結婚一樣,都稱為配偶。

除此之外,同婚專法規定,當事人可收養另一方的親生子女,這部分準用《民法》有關「繼親收養」規定。而受收養者的身分證及身分證字號也不會有不一樣,或有特別註記,身分證的父母欄位則是填寫「父、養父」或「母、養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