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在今年6月底爆發不當解雇工會幹部勞資糾紛,日前勞動部裁決文大違法,文化大學今(11)日稍早發布聲明指出,不認同勞動部裁決,將提出行政訴訟與民事訴訟。高教工會痛批,文大指稱2名員工為冗員,但文大推廣部教育長許惠峰卻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年薪高達350萬元,還拿文大的錢聘請妻子開設的律師事務所打官司,「工會絕對跟他沒完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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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峰身兼代理法學院院長及法律系系主任,在6月28日,高教工會文大分部發起教育長個人施政週年滿意度調查,不到3小時內立即下令解雇工會分部召集人翟敬宜、副召集人李宛樹,勞動裁决認定,文大解僱沒有客觀標準,違法打壓工會的動機甚為明顯,因此解雇無效,同時應補足積欠薪資。

文化大學稍早發布聲指出,勞動部裁決結果,並未詳細考量推廣部提出的具體事證,將依法提出行政訴訟及民事訴訟,予以救濟,目前暫先通知二位員工回推廣部任職,是依法所為之暫時性措施,最終雙方僱用關係是否存在,待日後民事訴訟加以確定。

律師蔡晴羽指控,文大的行為無疑是讓高教體系進入戒嚴時期,以冗員為由解聘工會幹部,作為律師要嚴重指控這樣的說法,遭文大惡意解雇的2名員工,過去服務10年中獲獎無數,也讓推廣教育部的業務也能持續發展,這就是他們10年來的貢獻,反而是許惠峰,可以立刻決定要把做了10年的員工踢出門,但光他個人辦公室聘用的員工有幾位?自己拿的年薪高達350萬等於35個文大生1年所繳交的學雜費,這樣就不是冗員嗎?

文大委任律師在裁決委員會上宣稱,解雇工會幹部2人省下費用等於15個學生1年繳交學費,但與此同時,許惠峰則在10月7日增聘政治人物出身的陳凱凌,擔任全新創設、直接隸屬於教育長個人的高階主管業務長一職。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厲聲痛斥:「冗員就是許惠峰,他不只是冗員還是禿鷹。」,裁決委員會第1次調查會議,由許惠峰本人任首席資深顧問、妻子鍾佩陵為主持律師的龐波國際法律事務所承接業務、擔任文化大學代理人。陳柏謙批評,拿文大的錢,味自己捅出來的婁子打官司,他同時擔任法學院院長、領了多少份薪水?除了自己的法律事務所,還擔任台灣銀行的董事、中選會的委員,聘用這樣違法的人、冗員,工會絕對跟他沒完沒了,不只要求文化大學,也會一並要求中選會、台灣銀行解除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