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於今年五月通過同婚專法,保障同志的婚姻權利,成為全球第27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國家。然而,專法限制只能與同婚通過的國家國民結婚,因此若伴侶是來自非同婚合法的國家或地區,仍舊不能登記結婚。
十月初,一位來自澳門的男同志,放棄10萬月薪要來臺灣與伴侶結婚遭拒,引起社會熱論。他們並非特例,馬來西亞人阿唐與伴侶臺灣人賴凱俐,在上週六一起參加臺灣同志遊行,舉著「愛無國界」 標語,就是要表達訴求,讓臺灣同志可以跟世界各地的人結婚。
阿唐(左)與伴侶賴凱俐(右)參加週六的同志遊行。(圖 / 甘庭嘉)
阿唐是來自馬來西亞霹靂州的華人,為了要跟伴侶一起生活,三年多前決定來臺灣念書。阿唐表示,兩人在馬來西亞家裡已經拜過祖先辦過婚禮了,但是因為法律上未合法,她們仍然無法享有結婚權利。「我想跟她結婚!」阿唐說道。
根據現行的同婚專法,只有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及歐洲等26國的跨國同婚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如港澳或馬來西亞與臺灣人的跨國同性情侶皆還不能在臺灣登記結婚。延伸閱讀:慶同婚元年 同志遊行外國人開心揮舞彩虹旗
週六「2019台灣同志遊行」吸引超過二十萬人一同共襄盛舉,今年同性婚姻正式合法,期望社會能夠包容同性戀、雙性戀和跨性別族群。(圖 / 甘庭嘉)
婚姻平權大平台的鄧筑媛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並表示他們會持續為跨國同志伴侶發聲,直到法律修改讓所有人都享有結婚權。
除了婚姻平權大平台,許多關心此問題的人也成立了「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要完成婚姻平權的最後幾哩路。賴凱俐說道,「我相信我們大家的努力之下,臺灣人可以跟世界各地的人結婚的這個日子應該不會很遠。」
更多雙語新聞請看:The China Post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阿唐是來自馬來西亞霹靂州的華人,為了要跟伴侶一起生活,三年多前決定來臺灣念書。阿唐表示,兩人在馬來西亞家裡已經拜過祖先辦過婚禮了,但是因為法律上未合法,她們仍然無法享有結婚權利。「我想跟她結婚!」阿唐說道。
根據現行的同婚專法,只有同志婚姻合法的國家,如美國、加拿大及歐洲等26國的跨國同婚具有法律效力,其他如港澳或馬來西亞與臺灣人的跨國同性情侶皆還不能在臺灣登記結婚。延伸閱讀:慶同婚元年 同志遊行外國人開心揮舞彩虹旗
婚姻平權大平台的鄧筑媛在接受採訪時也提到了這個問題,並表示他們會持續為跨國同志伴侶發聲,直到法律修改讓所有人都享有結婚權。
除了婚姻平權大平台,許多關心此問題的人也成立了「臺灣跨國同婚平權聯盟」,要完成婚姻平權的最後幾哩路。賴凱俐說道,「我相信我們大家的努力之下,臺灣人可以跟世界各地的人結婚的這個日子應該不會很遠。」
更多雙語新聞請看:The China 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