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同佳何時來台灣?看起來沒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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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來了,怎麼處理?看起來也沒人知道。

這真是一個標標準準的「囚犯困境」。博弈理論。

法務部長、內政部長,都夠誇張。一個管檢,一個管警,但顛三倒四,每天都在勇敢挑戰昨天的自己。放任陸委會的陰謀論主導整個陳同佳投案的政治處理。

這是荒謬劇。陳同佳,是殺人犯。結果,看起來像是良心犯。政治犯。我越來越佩服香港。香港的感化教育不知道是怎麼做的,我們實在應該把陳水扁送過去。

司法管轄權是主權積極表現的最核心權力。什麼叫司法管轄權?簡單講,就是:陰謀看不到,司法看得到,陰謀靠想像,司法靠實踐,「管你有沒有什麼陰謀,老子管定了。」除非抓不到人,抓到了,就是繩之以法,以法處理。

等司法處理靠一段落,再開始演司法行動劇:殺人償命。法網恢恢。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手握生殺大權的公權力,就應該這麼氣度恢宏,大模大樣。

司法先行。司法處理結束,才有政治。

「身為台灣人的悲哀」就是:政治先行。不管什麼雞零狗碎,顯而易見的事,都可以拿來陰謀一下。尤其選舉到了。這種政治先行的嘴臉,簡直成了打臉司法的廉價工具。

司法像是皇后貞操。不可以讓人起疑。但皇后貞操就是可疑。現在,世人皆謂皇后「丟人」。皇后貞操成了笑話。

這件事,讓世人一次看清楚:所謂司法獨立,是一件多麼虛偽的事。要用多大的力量,才能掛起當權者的遮羞布?嘴巴上講講是一回事兒,那不費勁兒。這個蔡英文政府三年來玩弄司法有夠努力的。還口口聲聲推司法改革呢。蔡英文總統還自任召集人呢。

在野時,懷疑司法獨立性的聲音震天嘎響。只要自己人犯案,「政治介入司法」、「政治迫害」就朗朗上口。大家好像也聽習慣了。但一個陳同佳,就把民進黨的遮羞布給掀了。布後頭的場景,真是令人歎為觀止:皇后的苟且,果然都是真的。

那隻手握生殺大權的手,就是染指皇后的那隻黑手。陳同佳事件是這樣的:以前,那隻黑手看不清楚,英文叫做「那隻看不見的手(an invisible hand)」。但現在,「隱形斗篷」穿幫了,這隻手被看見了,光天化日之下,對皇后毛手毛腳,毫不避悠悠之口。果然,權力使人腐化,絕對的權力,使人絕對的腐化。

問題是:國王是誰?舉世皆知皇后之事,國王為何視而不見?

其實,不是只有陳同佳。只要是跨境犯罪,就可以把這個養了一狗票御用法律人的政黨照出原型。「跨境犯罪」真是一面照妖鏡,鏡子裡很清楚:這個執政黨,果然就是個妖怪。

幾起「跨境犯罪」,不管是外國人在台灣犯罪,或是,台灣人在海外犯罪,都會輕易看見這個政府兩個絕症:一、對境外事務,極端無能。二、對境內事務,極端無恥。

看看2016年的「肯亞詐騙案」,台灣在肯亞設機房詐騙大陸人的錢,民進黨如何運用司法神聖性怒吼台灣的司法主權不容侵犯,要求大陸一定要讓步,把嫌犯都送回台灣,結果呢?國際笑話。現在,再多的詐騙嫌犯,也沒有人想把他送回台灣了。

更不要說在台灣撞死人的英國人林克穎。更不要說在台灣殺了岳父岳母,逃回伊拉克的殺人犯。案例太多太多了。台灣的政客,總是選擇性的玩弄司法個案。

結果就出現:一、通緝人家37.5年,但是,拒絕人家投案。二、犯罪偵防的主體,向來只有限制出境,頭一次看到限制入境。

也沒什麼。「反送中」不過就是「反中」。「反中」反到失心瘋。發瘋的,全都是學法律的。從總統、行政院長、內政部長、法務部長,再一次證明:法律就是鬥爭的工具。台灣價值,就是被這些法律人給搞垮的。

就事論事,不行嗎?就法論法,不行嗎?碰到民進黨,還真的就是不行。硬拗、鬼扯,什麼話都敢講。「過彎不停」,好可怕。

在這件事情上,香港政府的表現,中規中矩,不卑不亢。既不跟台灣玩政治,也不跟香港玩司法,從「反送中」街頭暴動以來四個月,香港政府,甚至,連北京政府,都沒有逾越機制的正常授權。香港街頭滿目瘡痍,香港經濟奄奄一息,但是,沒有死一個人。光是這一點,就比起西班牙加泰隆尼亞、智利,強太多了。

比京可以自我克制,就算10月1號國慶,香港街頭仍然動盪,北京仍然可以吞忍。沒有解放軍,沒有武警,沒有文攻武嚇,這是非常不容易的事情。

民進黨反對一國兩制。但是,台灣的表現,比起一國兩制的香港還要糟得多。

民進黨經常嘲弄香港特首。但是,蔡英文的表現,比起香港特首林鄭月娥愛表現,還是差得多。

司法這種事,不可以五十步笑百步。

整個事件裡,唯一正常的,只剩下那個殺人犯。他才二十歲。

●作者:唐湘龍/資深新聞工作者、政論節目資深評論員、電台節目主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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