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誇張!一名小資女孩,在今年 7 月 4 日入住台中一間小套房,沒想到在昨( 15 )日房東太太向她表示 9 月的租金和水電費都尚未繳納,並列出明細,結果上頭竟然直接算了 3 個月的電費「 2285 度」加上租金總共 17307 元,讓她傻眼:「我前面的錢交給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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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資女被房東討1.7萬電費。(圖/翻攝爆料公社)

這名小資女在「爆料公社二社」指出,今年 7 月 4 日簽完合約順利搬進台中一間套房,雙方約定「押金押一個月 7500 元,連租金也一併繳了,之後8月初租金 7500 元、水電 1300 元,我已繳完; 9 月租金沒繳,水電費也沒繳; 10 月初租金 7500 元,水電費 1300 元已繳完。」接著房東太太就像她通知9月的租金和水電費還沒繳「我說好的,請問要繳多少?結果她竟然跟我說要繳 1 萬 7 千多」。

▲小資女在臉書社團發文。(圖/翻攝爆料公社)

電費一曝光,讓她大喊「聽到我吐血,立刻問怎麼那麼貴?」房東太太也趕緊貼了一張明細,小資女一看玩也憤怒大喊:「她開始玩數字遊戲,從 6 月 29 日開始算,這是她的算法,她的電費一度 5 元!」

在附圖中的「6/29-9/29房租加電費明細」顯示,房東的計算方式為,應付房租「 7500 元* 3 個月= 22500 」;應付電費「電錶 35922 度- 33637 度= 2285 度; 2285 度* 5.5 元= 12567 元」;實付「 8880 元* 2 次= 17760 元」;結算下來「 22500 元+12567 元 -17760 元 =17307 元」。

▲房東列出計算明細。(圖/翻攝爆料公社)

不合理的計算方式也讓這原 PO 大喊「欠一個月房租、水電,為何會到快 2 萬?那我前面繳的是誰的房租電費?那又為何電費要從 6 月開始算?為何要全部房租電費加乘除勒?」、「我上班 12 小時,在家時間不多,短短 3 個月,都破萬了,叫她拿電費單出來,又扯到會計那」。

誇張的電費曝光,也讓許多網友大抱不平,「你這個電有很大的問題!除非被偷電或抄錯,不然不可能」、「算法沒錯,只是電費那邊太高了!是怎麼用的,可以用那麼多電?一個人住的套房耶」。

在許多網友提出相關疑問後,小資女也補充說明,「那棟 3 層樓,電表只有一個,我朋友去問樓上 2、3 樓,他們說電表只有一個,他們每個月也是付一千多,所以房東她說每間是獨立電表!而且我 6 月都沒搬進去,是去看房子, 7 月 4 號才簽約、住、給鑰匙」;就也有網友分析,或許房東把整棟電費都算在她身上,對方必須扣掉其他人所付的電費才是正確金額。(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