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假期接連發生多起外送平台外送員死亡車禍,引起社會廣泛關注。台北市勞動局指出,勞檢處昨(14)日10時對Uber Eats、易得公司(Uber Eats合作的貨運公司)、Foodpanda等處進行勞檢,經查確認外送人員與平台業者間為僱傭關係,須由業者擔負勞務關係的相關責任。
勞檢處表示,經查Uber Eats主張與易得公司為合作關係,而易得公司與外送人員為承攬關係,為釐清三方關係,故該處分別前往前述公司進行勞動檢查。
勞檢處調查易得公司所提供契約等資訊發現,Uber Eats與外送人員於外送過程中仍要遵循Uber Eats所訂定規定,且Uber Eats與易得公司的合約也載明不得與優步競爭者有合作關係,另美食外送業務為Uber Eats之核心業務之一,如果此業務停擺,則會嚴重影響Uber Eats業務功能運作等,確認外送人員與Uber Eats雙方具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
勞檢處強調,參照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347號判決:「……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成立,均從寬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成立。……」,故本處初步認定Uber Eats與外送人員具僱傭關係,而研判易得公司係Uber Eats為應付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規定故雙方簽訂合約,實際上易得公司與外送人員並不具實質從屬性。
此外,勞檢處檢查發現,Uber Eats未給與罹災者家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也未替外送人員投保勞保,也因未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涉違反7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易得公司因未訂定工作守則等涉違反6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Foodpanda未訂定工作守則等涉違反9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上述違法情事,將依法進行後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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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檢處調查易得公司所提供契約等資訊發現,Uber Eats與外送人員於外送過程中仍要遵循Uber Eats所訂定規定,且Uber Eats與易得公司的合約也載明不得與優步競爭者有合作關係,另美食外送業務為Uber Eats之核心業務之一,如果此業務停擺,則會嚴重影響Uber Eats業務功能運作等,確認外送人員與Uber Eats雙方具人格、經濟、組織從屬性。
勞檢處強調,參照最高法院81年台上字第347號判決:「……又基於保護勞工之立場,一般就勞動契約關係之成立,均從寬認定,只要有部分從屬性,即應成立。……」,故本處初步認定Uber Eats與外送人員具僱傭關係,而研判易得公司係Uber Eats為應付交通部公路總局的規定故雙方簽訂合約,實際上易得公司與外送人員並不具實質從屬性。
此外,勞檢處檢查發現,Uber Eats未給與罹災者家屬喪葬費及死亡補償,也未替外送人員投保勞保,也因未設安全衛生業務主管等涉違反7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易得公司因未訂定工作守則等涉違反6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Foodpanda未訂定工作守則等涉違反9項職業安全衛生相關法規,上述違法情事,將依法進行後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