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再論述。
※南方澳大橋倒塌,軍隊救援迅速值得鼓勵。
※軍隊救災與作戰,主官不用親自督導。
※重大人禍與天災,軍隊偶一為之,公部門在哪?
新聞
10月1日早上0930時,南方澳大橋忽然斷裂,國防部於0945時接獲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通報後,隨即出動軍隊救援。截自當日1600時,共計出動339員兵力,出動機具包含水下作業裝備、港巡艇、M3浮門橋車以及UH-60M直升機等、合計9類31項。
軍隊救援迅速值得鼓勵。
0930時大橋坍塌、0945時國防部接獲應變中心通報後,隨即成立應變中心並由參謀總掌沈一鳴進駐指揮,主要救援兵力為宜蘭陸軍153旅、蘇澳支援指揮部,並接受第三作戰區整合。
▲國防部長嚴德發蒞臨勘災並做出指導,實則救災與戰場一樣,並非每場戰役都得長官蒞臨指導不可。(圖/軍聞社提供)
後續新聞我們可以發現陸海空三軍各單位都參與了救援,其中空軍救護隊出動黑鷹直升機協助空中勘查、海軍出動拖駁船拖救受困漁船、陸軍出動M3浮門橋車架設工作平台,其他周邊警戒的憲兵、哨兵與救護車不計,接續還有海軍水下作業大隊在評估後,進行後續的水下切割橋體作業,以利後續的航道清除。
軍方新聞單位也不遑多讓,軍聞社出動空拍機拍攝空中俯橄畫面、青年日報與漢聲電台更是不斷專訪救災士兵與長官,很多不想親自跑趟蘇澳的媒體朋友,則是不斷在三軍各群組內催促,有無最新的照片、最好是影片提供以利後續作業。整體來說軍方各單位表現的救災實績相當亮眼。
大橋的後續消息是10月9日在封港24小時後,交通部進行拆橋作業,宜蘭地檢署也表示,斷橋是證物的一部分,後續將以標準作業程序,確保證據沒有瑕疵。新建大橋工程約需5.2億台幣。
軍隊救災與作戰,主官不用親自督導。
在許多歷史性的戰爭過程中,往往出現武將親赴沙場、斬殺敵軍的英勇敘述,後續在兵員越來越多與接戰的地理面積擴大後,戰場指揮官若親自殺敵則無法總覽全局,因此往往會選擇一處山頭觀察兩軍動態,以旗幟、銅鑼等信號指揮、不得以時派騎兵當傳令,後續無線電發明後,戰場指揮官便以無線電或是架設有線電話的方式與部隊通聯。
本次斷橋新聞中我們卻發現下列新聞片段:國防部長嚴德發親自上車,跟著首批出發的兩輛浮門橋車,帶著官兵前往現場……這非常得突兀。首先部長不一定是特業官科出身(工兵、通訊、化學),去現場是能提供什麼意見?其次,軍隊與戰史慣例往往是小部隊先行試探敵情,等敵情確定後才依續請高階單位進駐,指揮官第一時間親赴前線萬一遇襲,後續誰來指揮?第三則是這種親臨現場的情況代表某種程度對特業軍官的不信任-我要親自看了才算!雖然我們知道部長之類的高官做決定很辛苦,但不用每事都得親赴現場,而且,親自勘查搶第一個登船是怎樣?
軍隊事務太過繁瑣,高階將領與部長必須信任特業單位的專業與意見,他只能說Yes或是No(例如開不開挖、爆不爆破),而且往往這種決定成敗都得由高階長官負責,後續若任務或是救災失敗,特業軍官後續只能被歸責於當初判斷錯誤,但做決定的長官必須去扛責任。
雖然南方澳大橋坍塌算是重大意外,但也不至於國防部長得親臨指導,這類督導頂多交給陸軍與海軍司令即可,部長得留在台北應變,這個「變」可不單單至涉天災而是戰爭。不會吧,外敵會趁重大意外時來攻襲嗎?誰也不知道,但要不要防?要,阿人呢?不在大直或是衡指所,囿於現代戰爭的快速節奏,我們不希望以後類似意外時部長親臨指導。這個情況在75年前的諾曼地戰役中就浮現,當艾森豪決定1944年6月6日並視察傘兵部隊登機後,他就回到活動帳蓬車中睡覺,剩下的交給底下的特業軍官處理。
▲國防部長嚴德發蒞臨勘災並做出指導,實則救災與戰場一樣,並非每場戰役都得長官蒞臨指導不可。(圖/軍聞社提供)
▲目前國內有天災時通常會是軍隊優先出動,這其實有點本末倒置。(圖/軍聞社提供)
重大人禍與天災,軍隊偶一為之,公部門在哪?
這是個老問題,雖然我們之前談過但還是必須每發生一次就談一次:軍隊救災偶一為之,多了就成本末倒置。
軍隊本質是作戰,近年由於氣候變遷與法規改變,軍隊須擔負救災重任,雖然在本次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中,軍隊是承應變中心之命動員軍隊救災,於法有據。後續我們也看到三軍各單位協同一致,盡速的開通航道完成救援,這不是有那邊怪怪的嗎?公部門呢?
理論上來說,地方政府有公務、衛生、醫療、環保、市政、交通等等單位,當發生問題時得由第一線鄉市鎮單位處理,若無法處理則報請中央單位處理,這通常是指行院下的各級部門,例如環保署、交通部、內政部、港務公司等等,這些基本上來說也就是救災的地一與第二級單位,現在救災的普遍情況是,算是第三級救災單位的軍方積極救援,這不奇怪嗎?怪,而且怪了很多年了,以後天災發生時會軍隊的角色會變得越來越奇怪。
●作者:楊威利/資深軍事評論員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今日廣場》歡迎來稿或參與討論,請附真實姓名及聯絡電話,文章歡迎寄opinion@now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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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隊救災與作戰,主官不用親自督導。
※重大人禍與天災,軍隊偶一為之,公部門在哪?
新聞
10月1日早上0930時,南方澳大橋忽然斷裂,國防部於0945時接獲中央災害應變中心通報後,隨即出動軍隊救援。截自當日1600時,共計出動339員兵力,出動機具包含水下作業裝備、港巡艇、M3浮門橋車以及UH-60M直升機等、合計9類31項。
軍隊救援迅速值得鼓勵。
0930時大橋坍塌、0945時國防部接獲應變中心通報後,隨即成立應變中心並由參謀總掌沈一鳴進駐指揮,主要救援兵力為宜蘭陸軍153旅、蘇澳支援指揮部,並接受第三作戰區整合。
後續新聞我們可以發現陸海空三軍各單位都參與了救援,其中空軍救護隊出動黑鷹直升機協助空中勘查、海軍出動拖駁船拖救受困漁船、陸軍出動M3浮門橋車架設工作平台,其他周邊警戒的憲兵、哨兵與救護車不計,接續還有海軍水下作業大隊在評估後,進行後續的水下切割橋體作業,以利後續的航道清除。
軍方新聞單位也不遑多讓,軍聞社出動空拍機拍攝空中俯橄畫面、青年日報與漢聲電台更是不斷專訪救災士兵與長官,很多不想親自跑趟蘇澳的媒體朋友,則是不斷在三軍各群組內催促,有無最新的照片、最好是影片提供以利後續作業。整體來說軍方各單位表現的救災實績相當亮眼。
大橋的後續消息是10月9日在封港24小時後,交通部進行拆橋作業,宜蘭地檢署也表示,斷橋是證物的一部分,後續將以標準作業程序,確保證據沒有瑕疵。新建大橋工程約需5.2億台幣。
軍隊救災與作戰,主官不用親自督導。
在許多歷史性的戰爭過程中,往往出現武將親赴沙場、斬殺敵軍的英勇敘述,後續在兵員越來越多與接戰的地理面積擴大後,戰場指揮官若親自殺敵則無法總覽全局,因此往往會選擇一處山頭觀察兩軍動態,以旗幟、銅鑼等信號指揮、不得以時派騎兵當傳令,後續無線電發明後,戰場指揮官便以無線電或是架設有線電話的方式與部隊通聯。
本次斷橋新聞中我們卻發現下列新聞片段:國防部長嚴德發親自上車,跟著首批出發的兩輛浮門橋車,帶著官兵前往現場……這非常得突兀。首先部長不一定是特業官科出身(工兵、通訊、化學),去現場是能提供什麼意見?其次,軍隊與戰史慣例往往是小部隊先行試探敵情,等敵情確定後才依續請高階單位進駐,指揮官第一時間親赴前線萬一遇襲,後續誰來指揮?第三則是這種親臨現場的情況代表某種程度對特業軍官的不信任-我要親自看了才算!雖然我們知道部長之類的高官做決定很辛苦,但不用每事都得親赴現場,而且,親自勘查搶第一個登船是怎樣?
軍隊事務太過繁瑣,高階將領與部長必須信任特業單位的專業與意見,他只能說Yes或是No(例如開不開挖、爆不爆破),而且往往這種決定成敗都得由高階長官負責,後續若任務或是救災失敗,特業軍官後續只能被歸責於當初判斷錯誤,但做決定的長官必須去扛責任。
雖然南方澳大橋坍塌算是重大意外,但也不至於國防部長得親臨指導,這類督導頂多交給陸軍與海軍司令即可,部長得留在台北應變,這個「變」可不單單至涉天災而是戰爭。不會吧,外敵會趁重大意外時來攻襲嗎?誰也不知道,但要不要防?要,阿人呢?不在大直或是衡指所,囿於現代戰爭的快速節奏,我們不希望以後類似意外時部長親臨指導。這個情況在75年前的諾曼地戰役中就浮現,當艾森豪決定1944年6月6日並視察傘兵部隊登機後,他就回到活動帳蓬車中睡覺,剩下的交給底下的特業軍官處理。
重大人禍與天災,軍隊偶一為之,公部門在哪?
這是個老問題,雖然我們之前談過但還是必須每發生一次就談一次:軍隊救災偶一為之,多了就成本末倒置。
軍隊本質是作戰,近年由於氣候變遷與法規改變,軍隊須擔負救災重任,雖然在本次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中,軍隊是承應變中心之命動員軍隊救災,於法有據。後續我們也看到三軍各單位協同一致,盡速的開通航道完成救援,這不是有那邊怪怪的嗎?公部門呢?
理論上來說,地方政府有公務、衛生、醫療、環保、市政、交通等等單位,當發生問題時得由第一線鄉市鎮單位處理,若無法處理則報請中央單位處理,這通常是指行院下的各級部門,例如環保署、交通部、內政部、港務公司等等,這些基本上來說也就是救災的地一與第二級單位,現在救災的普遍情況是,算是第三級救災單位的軍方積極救援,這不奇怪嗎?怪,而且怪了很多年了,以後天災發生時會軍隊的角色會變得越來越奇怪。
●作者:楊威利/資深軍事評論員
●本文為作者評論意見,不代表《NOWnews今日新聞》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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