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券族注意了!財政部表示,自今(12)月1日起,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5000元以下者,不僅免繳所得稅,領獎時也免檢附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並可直接到投注站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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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國庫署表示,財政部在9月20日修正發布的「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部分條文規定,自今年12月1日起,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免稅門檻將由新台幣2000元調高為5000元。

基於簡政便民的考量,財政部也在10月4日發布自彩券中獎獎金免稅門檻調高日起,即12月1日起公益彩券中獎獎金在5000元以下者,無須持本人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具領獎金,但中獎超過5000元者,仍應依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第11條規定,憑中獎的公益彩券及身分證明文件進行兌領。

也因此,財政部提醒,購買今年9月1日後開獎的電腦型彩券或是兌獎截止日在12月1日後的刮刮樂,中獎獎金在新台幣2000元至5000元,即便心癢癢也要等到12月1日後再領獎,除免繳所得稅,領獎不必出示身分證,還可直接到投注站領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