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除了有獨一無二的五權憲法外,對於行政首長任命,也與其他國家不同,依中華民國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行政院院長由總統任命,行政院院長對立法院負責。立法院可以對行政院院長提「不信任案」,行政院院長可以呈請總統解散立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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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現在的台灣憲政體制,國民黨立委參選人黃啟嘉這麼說,中華民國的雙首長制與其他國家不同,行政院長的任用不需要國會同意,真正掌握行政權的是總統,行政院長對國會負責,就成為了總統是「有責無權」,行政院長就是「有權無責」,缺點就是此類的雙首長制缺乏相輔的機制。

黃啟嘉指出,現任總統與國會多數黨為不同黨派,但行政院長的任用又無需經過國會同意,這樣就會變成一種少數政府,會演變成立法上的問題。

現在的模式雖然類似雙首長制,卻缺少了雙方的權責相輔的機制,會造成多數黨的國會與少數量的政府之間該有的默契。若要以修憲來改變體制,黃啟嘉的態度則是趨於保守態度。

他表示,憲法和民主素養是相關聯的,若是以修憲來改變現在的體制,會動用太多的人力與資源,容易造成人民的不信任感,建議國家應該把精力放在提國行政效率、未來的願景上,而不是放在毫無相關的議題上,而浪費人力與資源,個人認為不贊成修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