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俊麟、王瞳不倫戀延燒近3個月,馬妻梁敏婷從暗自垂淚,如今強硬提告王瞳「侵犯配偶權」同時求償400萬,心理煎熬可想而知,近日她將兩週前發布的一篇臉書貼文設為公開,文中揭露父母離婚正是因為第三者介入,「我沒有辦法同意他(梁父)違背婚姻約誓的荒唐,他們的事,影響了我,同時也警醒了我。」
▲馬俊麟(右)、王瞳合拍《大時代》爆不倫戀。(圖/翻攝臉書)
梁敏婷上月23日發表一篇長文,當中寫道:「我父母分開的原因,正正是因為第三者,那一年我已經十七歲了,爸爸告訴我他找到的是真愛,我能理解他找尋愛的渴望,但是,我沒有辦法同意他違背婚姻約誓的荒唐」,她說父親口中的真愛沒有開花就凋謝,「但連同我媽媽的婚姻和幸福也一起陪葬了」,雖然爸媽後來各自過得不錯,本身對父親的尊敬也沒減少,但這件事徹底影響、警惕了自己。
▲馬王不倫風暴起因一張親密照。(圖/翻攝IG)
文中再提到:「當愛情發生在有婚姻的人身上的時候,說『愛上了就愛上了』、『明明知道是錯的但自己真的控制不住』、『期待屬於只有我跟你的那一天快快到來』...」梁敏婷難掩忿恨:「這些言語多不負責任又自私!」認為就算愛到能為對方付出性命,如果這段感情是違背道德,萌芽的時候就應該被扼殺,「說做不到的,通通只是個『不想做』的藉口罷了。」
▲梁敏婷決心捍衛婚姻。(圖/資料照)
梁敏婷文末語氣堅定表示,「說到愛,不是自己不敢追、不敢愛了,而是我知道自己是個『人』,而且是個『女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去辜負這個上天給予的身份,而且要對社會負責。」全文間接透露她對闖入自己婚姻的小三深感不齒,也將會奮戰到最後一刻。(編輯:楊穎軒)
梁敏婷臉書全文:
近幾個月最深的體會,不是當媽媽後的轉變,或是那些不用負責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網路發言,而是看了很多所謂對愛情的見解。
很多人都說愛情沒有分對錯、沒有邏輯跟道理可言、愛上了就愛上了等等⋯⋯以我的人生經驗和年紀來說,當個過來人和當事者應該都可以完全勝任了吧!這些話乍聽之下或許合理,但是如果硬要把愛情的定義凌駕在婚姻和道德之上,那麼這些言論就怎麼聽怎麼刺耳了。
我父母分開的原因,正正是因為第三者,那一年我已經十七歲了,爸爸告訴我他找到的是真愛,我能理解他找尋愛的渴望,但是,我沒有辦法同意他違背婚姻約誓的荒唐,當然爸爸口中說的真愛最後並沒有開花,就悄然凋謝,但連同我媽媽的婚姻和幸福也一起陪葬了,雖然他們後來各自都過得不錯,爸爸的錯誤也不減我對他的尊敬,但他們的事,影響了我,同時也警醒了我。
愛情與談戀愛本來就應該要分開來談,更何況每一種感情,都是透過經營來慢慢滋長的:愛情、友情、親情乃至對任何事物的鍾愛之情等等......當愛情發生在有了婚姻的人身上的時候,說「愛上了就愛上了」、「明明知道是錯的但自己真的控制不住」、「期待屬於只有我跟你的那一天快快到來」......這些言語多不負責任又自私!所以,就算是多麼愛那個人,甚至愛到能為他付出性命,但如果這段感情是違背道德的,在剛開始萌芽的時候就應該被扼殺,說做不到的,通通只是個「不想做」的藉口罷了。
說到愛,不是自己不敢追、不敢愛了,而是我知道自己是個「人」,而且是個「女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去辜負這個上天給予的身份,而且要對社會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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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俊麟(右)、王瞳合拍《大時代》爆不倫戀。(圖/翻攝臉書)
梁敏婷上月23日發表一篇長文,當中寫道:「我父母分開的原因,正正是因為第三者,那一年我已經十七歲了,爸爸告訴我他找到的是真愛,我能理解他找尋愛的渴望,但是,我沒有辦法同意他違背婚姻約誓的荒唐」,她說父親口中的真愛沒有開花就凋謝,「但連同我媽媽的婚姻和幸福也一起陪葬了」,雖然爸媽後來各自過得不錯,本身對父親的尊敬也沒減少,但這件事徹底影響、警惕了自己。
▲馬王不倫風暴起因一張親密照。(圖/翻攝IG)
文中再提到:「當愛情發生在有婚姻的人身上的時候,說『愛上了就愛上了』、『明明知道是錯的但自己真的控制不住』、『期待屬於只有我跟你的那一天快快到來』...」梁敏婷難掩忿恨:「這些言語多不負責任又自私!」認為就算愛到能為對方付出性命,如果這段感情是違背道德,萌芽的時候就應該被扼殺,「說做不到的,通通只是個『不想做』的藉口罷了。」
▲梁敏婷決心捍衛婚姻。(圖/資料照)
梁敏婷文末語氣堅定表示,「說到愛,不是自己不敢追、不敢愛了,而是我知道自己是個『人』,而且是個『女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去辜負這個上天給予的身份,而且要對社會負責。」全文間接透露她對闖入自己婚姻的小三深感不齒,也將會奮戰到最後一刻。(編輯:楊穎軒)
梁敏婷臉書全文:
近幾個月最深的體會,不是當媽媽後的轉變,或是那些不用負責想說什麼就說什麼的網路發言,而是看了很多所謂對愛情的見解。
很多人都說愛情沒有分對錯、沒有邏輯跟道理可言、愛上了就愛上了等等⋯⋯以我的人生經驗和年紀來說,當個過來人和當事者應該都可以完全勝任了吧!這些話乍聽之下或許合理,但是如果硬要把愛情的定義凌駕在婚姻和道德之上,那麼這些言論就怎麼聽怎麼刺耳了。
我父母分開的原因,正正是因為第三者,那一年我已經十七歲了,爸爸告訴我他找到的是真愛,我能理解他找尋愛的渴望,但是,我沒有辦法同意他違背婚姻約誓的荒唐,當然爸爸口中說的真愛最後並沒有開花,就悄然凋謝,但連同我媽媽的婚姻和幸福也一起陪葬了,雖然他們後來各自都過得不錯,爸爸的錯誤也不減我對他的尊敬,但他們的事,影響了我,同時也警醒了我。
愛情與談戀愛本來就應該要分開來談,更何況每一種感情,都是透過經營來慢慢滋長的:愛情、友情、親情乃至對任何事物的鍾愛之情等等......當愛情發生在有了婚姻的人身上的時候,說「愛上了就愛上了」、「明明知道是錯的但自己真的控制不住」、「期待屬於只有我跟你的那一天快快到來」......這些言語多不負責任又自私!所以,就算是多麼愛那個人,甚至愛到能為他付出性命,但如果這段感情是違背道德的,在剛開始萌芽的時候就應該被扼殺,說做不到的,通通只是個「不想做」的藉口罷了。
說到愛,不是自己不敢追、不敢愛了,而是我知道自己是個「人」,而且是個「女人」,不應該、也不可以去辜負這個上天給予的身份,而且要對社會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