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於去年12月25日三讀通過《國家語言發展法》,將「台灣各固有族群使用之自然語言及台灣手語」明訂為「國家語言」,並規範小學、國中及高中應將閩南語、客家語、原住民語等國家語言納入必修,學生需選擇一種國家語言修習。政府盼能以此方式落實文化傳承,但若想從教育方面振興語言發展,單將國家語言納為必修還不足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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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在十二年國教階段中,國小學生已必須在閩南語、客家語及原住民語三項「本土語言」中擇一修習(預計於今年8月上路的108課綱則將「新住民語」納入),而國中、高中階段則並未強制學生修讀。因此,即使學生在小學已學習閩南語等語言,奠定良好基礎,一旦升上國中,便可能失去發展語言能力的機會,進而淡忘所學。2017年文化部舉辦「國家語言發展法草案」首場公聽會,便有多位教師感嘆年輕世代對閩南語相當陌生,無法流暢地與年長一輩以閩南語溝通。由此看來,《國家語言發展法》將語言學習階段由國小拓展至高中,似乎能使學生銜接所學,鞏固語言能力。然而,由學生的觀點出發,想透過學校學好語言,恐怕不是這麼簡單。

按《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學生從國小升至國中,所需面對的必修科目一下子由九科躍升為19科,若會考後選擇普通高中進修,必修科目更是多達21科。「大道以多歧亡羊,學者以多方喪生。」要學的東西太多,在茫茫學海中日夜苦讀已是莘莘學子共同的記憶。《國家語言發展法》頒布之後,學生的必修科目表再添一欄,這可能是學生另一條能夠嘗試發展興趣的道路,卻也可能是壓垮學生的最後一根稻草。

在必修太多而難以兼顧的情況下,學生普遍會優先將精力投注於國文、英文、數學、社會、自然等「主科」。原因無他,正因這些主科在學校課程內所佔時數最多,在月考、會考、學測及指考中也佔有最大比重。儘管目前教育部尚未訂定國家語言在國高中課程裡的時數,但從國小階段看來,閩南語等本土語言課程一周僅有一節課,在國高中必修課目繁雜、高中及大學入學測驗不考國家語言的情況看來,可見國家語言所佔的課程時數,恐怕還是難以有重大突破。

在必修繁多、大考仍偏重主科的狀況下,政府除將國家語言列為國民基本教育必修科目外,更應著重十二年國教中「跨領域教學」的理念,不分科別,鼓勵所有教師將國家語言相關議題融入課程中。如此除了能使學生在其他課程上接觸國家語言,培養敏感度以外,也能帶領學生從不同科目的教材、觀點學習國家語言。

語言作為文化的載體,和國文、社會等人文科別本就密切相關,國高中的國文課本選文不乏原住民文學家,如瓦歷斯‧諾幹、夏曼‧藍波安;亦有擅長閩南語文學的吳晟、向陽等人的作品。自然科學方面,教師亦可從國家語言背後的文化底蘊尋找教學靈感,例如教導學生透過原住民打獵使用的陷阱學習物理、生活科技;透過閩南語俗諺如「袂食五月粽,破裘仔不通放。」教授氣候、地科知識。

跨領域教學在台灣並非沒有先例可循,教育部曾於2014年推動「中等學校暨國小階段跨領域美感教育實驗課程開發計畫」,鼓勵教師將美術、音樂、表演藝術融入其他科目的課程。在計畫成果中,台東高中便融合《詩經》、排灣族作家莫那能的詩作《無光的世界》及原住民各族古調、舞蹈,透過語文、音樂及表演藝術三領域的教師合作教學,讓學生不僅習得原住民語言、文化知識,更進一步應用所學,創造自己的鄉土文學及歌舞作品。

綜上所述,《國家語言發展法》雖揭櫫政府落實語言傳承的理念,但政府將國家語言納入中小學必修時,亦應秉持跨領域、學科共融的理念,提供各領域教師足夠的國家語言研習、交流資源,使各領域教師具備基礎素養,以及將國家語言相關知識融於各科教學中的能力。在無形中培養學生對國家語言的熟悉度,拓展學生對國家語言的想像,如此,才不致於使國家語言成為只在課堂上短暫復甦,下課鈴響後又回歸死寂的幽靈科目。(政大大學報薛惟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