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澳跨港大橋1日發生坍塌,引發各界的震驚;宜蘭縣政府澄清,縣府105年委託健行科技大學辦理橋梁檢測一事,檢測對象是針對所有縣府及公所管理的橋樑,而航港局並未委託縣府特別針對南方澳大橋辦理檢測的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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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表示,南方澳大橋本屬交通部航港局權責,該橋於87年完工並移交港務局後,航港局自應依交通部訂頒「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定期或特別檢測,同時適時維修補強。

宜蘭縣政府指出,105年縣府基於善意將南方澳大橋納入本縣橋樑檢測契約中,與所有其他縣府及公所管理橋樑一同檢測,檢測完成後也將改善的意見,提供航港局進行改善「參考」。

宜蘭縣政府強調,依據交通部頒訂「公路橋樑檢測及補強規範」規定,針對橋樑之使用,以2年定期檢測1次為原則,另於天災(如颱風、豪雨、地震等)或人為破壞因素(如火災或車輛撞損等)引起之災害後,實施特別檢測。依上述規定,航港局自應於87年起,每2年檢測南方澳大橋1次;105年本縣針對縣府及公所管理橋樑之檢測,與航港局針對所管之南方澳大橋依規範辦理之檢測,不可混為一談。

南方澳大橋跨越蘇澳港,主管機關交通部港務局委託宜蘭縣政府代辦,該工程興建、設計及監造廠商為亞新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施工廠商為立永營造有限公司;工程總經費約2億5000萬元,



85年1月27日開工、87年6月20日完工後移交航港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