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升公車服務品質,台中市政府交通局今(1)日起全面實施新制,依據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各班次首站發車時間,作為異常發車的判斷標準,自動處分班次異常公車,改善誤點脫班問題;官方版「台中公車」APP也同步改版,增加旅運規劃系統、站牌導航及公車路線調整資訊等全新功能。
交通局長葉昭甫表示,台中市公車10公里免費優惠,原採「里程為主」補貼客運業者,導致業者不重視載客數,整體營運效率低,交通局今年透過補貼機制逐步調整為以「人次為主」計算補貼,督促客運業者檢討運能與調整班次,今日起全面實施交通新制,與全市18家業者,通盤檢討全市231條公車路線,落實精準發車,業者必須按照目前公告的班表如實發車。
他指出,市府也有相關稽核機制,對市區公車發車狀況進行全面自動稽核,依據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各班次首站發車時間作為異常發車的判斷標準,相較於過去以人力查核而言,自動稽核機制將搭配發車異常罰則與系統自動分派處分,加強查核與改善公車發車異常情形。
葉昭甫強調,全面自動稽核的實施與罰則,重點在於促使客運業者正視與改善發車異常情形,在調度排班時給予駕駛員合理的行車與休息時間,也提供民眾更安全可靠的公車服務,且相關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另外,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車異常發車,交通局會保留業者申覆機制,裁量處分,確保客運業者及駕駛員權益。
此外,葉昭甫也提醒用路人,從今天起,中央也有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包括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已加重罰鍰至1200元;另,駕駛人於轉彎段若遇視障朋友未禮讓,也會加重處罰,金額2400元至7200元不等,提醒大家要多加留意新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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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指出,市府也有相關稽核機制,對市區公車發車狀況進行全面自動稽核,依據公車動態資訊系統各班次首站發車時間作為異常發車的判斷標準,相較於過去以人力查核而言,自動稽核機制將搭配發車異常罰則與系統自動分派處分,加強查核與改善公車發車異常情形。
葉昭甫強調,全面自動稽核的實施與罰則,重點在於促使客運業者正視與改善發車異常情形,在調度排班時給予駕駛員合理的行車與休息時間,也提供民眾更安全可靠的公車服務,且相關罰則是處分客運業者,並非直接對駕駛員開罰;另外,若有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公車異常發車,交通局會保留業者申覆機制,裁量處分,確保客運業者及駕駛員權益。
此外,葉昭甫也提醒用路人,從今天起,中央也有多項交通新制上路,包括規定轉彎或變換車道前,未依規定使用方向燈,已加重罰鍰至1200元;另,駕駛人於轉彎段若遇視障朋友未禮讓,也會加重處罰,金額2400元至7200元不等,提醒大家要多加留意新制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