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僑光科大日前遭爆料校長違法授予兒子學位,指校長楊敏華讓兒子楊正短短2年半便拿到學士及碩士學位,還讓他取得講師資格,在該校通識英語課任教。教育部今(24)日公布調查結果指出,確定楊正的學分抵免違法與專業不符教職等問題,除了分別裁罰校長、教務長50萬與30萬元外,將撤銷楊正的碩士學歷與教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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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技職司教育副參事廖高賢指出,就調查結果與校方提供的資料判定,僑光科大有違法與不當之處,根據僑光科大的規範,必須符合成績優異,包含排名、成績須達80分以上等等,才能提出提前畢業申請,但楊正卻以「專簽」的方式讓校長、也就是楊正的父親楊敏華同意提前畢業,同時也違反校內大3轉校生最高只得折抵70學分的規定,超額折抵,在沒有達到提前畢業的門檻之下提早畢業,明顯違法學校章則、大學法、學位授予法的規定。

廖高賢說,學校在楊正一入學僑光,就以專簽的方式,讓校長同意他提前畢業與違反學校章則進行學分抵免,校長未依照私校法的迴避原則與大學法學則相關規定,就創設了楊正的碩士報考條件,紊亂招生程序,因此依照私校法第80條,對校長裁罰50萬元,另外教務長有失職與違法情事,裁罰30萬元,對學校的部分,依照私校法相關規定,將校方行政疏失列為未來補助款的扣減依據,同時發文給校方董事會,檢討校長是否適任。

至於學生學位的部分,涉及學士與碩士學位的連動,因為畢業資格不符合校內規定,會請學校看要以補修學分或其他方式補足學士畢業門檻,在碩士方面,會撤銷學位處分,同時根據專科以上教師審定辦法,專長要與任教相符,但楊正是企管所畢業,卻任教通識英文,顯然不符合規定,講師資格也會被撤銷。

楊正曾在美國唸書,再106年2月以外籍生身分進入僑光科大財務金融系1年級,同年8月再轉到企管系,僅花不到1年時間取得學士學位,107年錄取企管所,108年便拿下碩士學位,並擔任學校講師,一般人要花6年以上才能取得的資歷,楊正僅用2年半達成,堪稱「學霸神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