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09年1月11日舉行的總統副總統與立法委員二合一選舉將屆,為打擊賄選等犯罪,雲林地檢署署成立「科技偵查指揮中心」,展開雲林地檢署署刑事偵查科技辦案的新里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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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地檢署成立 科技偵查指揮中心
▲雲林地檢署成立「科技偵查指揮中心」。(圖/記者洪佳伶攝)

由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張檢察長清雲、本署郭檢察長永發、黃主任檢察官怡華、江主任檢察官金星、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陳組長松吉、雲林縣政府政風處陳處長昭孔、雲林縣警察局顏局長旺盛、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李主任華君、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余副主任國呈等人共同揭牌。

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張檢察長清雲指出,近來犯罪手法日新月異,檢察機關的刑事偵查設備必須與時俱進,以有效打擊不法,科技偵查指揮中心的設置,除能掌握黃金偵訊時間外,透過數位鑑識、大數據分析等方式,讓偵查更科學,也更精準。

雲林地檢署郭檢察長永發表示,運用科技偵查指揮中心設備,在偵訊過程檢察官以團隊辦案模式,同步視訊,指揮中心即時與偵查庭進行文字交談、下達指令,結合已建置之數位採證室之運用,提升選舉查察以及各類案件偵辦效能。

檢察官施家榮並於現場解說該指揮中心功能,指揮中心電子螢幕牆上除了顯示有關偵查庭偵訊動態外,也即時顯現筆錄,把同案偵查庭的偵查情況同步傳送到指揮中心,讓主辦檢察官在遠端也能指揮偵訊,交叉比對證據,俾縮短辦案時間,即時勾稽筆錄內容,防止串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