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衛生局於今(108)年5月1日起將公車站候車亭公告納為禁菸場所,宣導期有6個月,自11月1日起於公車站候車亭吸菸者最高可裁罰1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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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副市長游建華於8月21日市政會議指示,市府各局處應協助加強宣導,為使民眾廣為知悉本市356處公車站候車亭已於5月1日起公告為禁菸區,將透過市府交通局、各區公所及客運業者於公車上協助張貼宣導海報,以加強提醒民眾公車站候車亭為禁菸區。

衛生局長王文彥指出,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調查統計,桃園市18歲以上成人吸菸率由100年18.6%降至107年10.6%,雖呈現下降趨勢,但為促進市民的健康,依據菸害防制法擴大禁菸區範圍,公告設有屋簷之公車站候車亭356處為無菸候車站,今年5月起持續動員衛生局(所)稽查人員及志工們巡查公車站候車亭及宣導禁菸訊息至少604次,並針對公車客運站或免費接駁公車站提供戒菸及禁菸文宣,以加強宣導本市公車站候車亭禁菸。

王文彥表示,為逐步擴大無菸環境,桃園市政府於103年起加強宣導327處無菸公園,並於104至107年起陸續公告281處高中職以下學校周邊人行道、本市13處衛生行政單位周邊環境納入禁菸區,今年更增加公告356處為無菸候車站,希望透過市府各局處及市民朋友共同努力,逐步營造無菸環境,維護市民身心健康。

▲公車站候車亭全面禁菸,禁菸範圍為候車亭屋簷之垂直投影面積區域。(圖/桃園市衛生局提供)